| 解讀《臨沭縣企業轉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
| 2019-09-0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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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臨沭縣企業轉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沭政辦發〔2019〕8號)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為緩解企業籌措轉貸資金的困難,化解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要素制約矛盾,充分發揮轉貸資金作用,規范資金運作,有效防范風險,促進縣域金融經濟良性互動和可持續發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二條意見》、縣政府《關于進一步扶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 三、起草過程 通過對縣域工業企業的調查研究,發現部分工業企業存在融資難現象,為切實改變工業企業融資困難,幫助企業順利過橋,在廣泛征求各職能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我縣實際情況財政局起草了《臨沭縣企業轉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意見稿),并征求了紀委監委、法制局、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局、經信局、住建局、規劃局、國土局、交運局、審計局、金融辦、教體局、衛計局、國稅局、地稅局、農業局、水利局、城建投公司等單位意見。第15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 四、主要內容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主要包括文件制定的目的;轉貸資金規模;申請企業需具備的條件;使用期限及利率、申請、審批和發放;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風險控制;免責條款等。 五、關于施行日期的說明 為切實做好幫扶企業各項工作,及時解決縣域工業企業融資困難,印發后可及時幫助縣域工業企業貸款過橋,解決資金鏈斷裂危險,實現縣域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建議該文件自印發之日4天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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