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試行)》 | ||||||||||||||||||||||||
| 2019-07-2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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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根據縣政府領導批示精神,由縣政府辦公室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擬定《臨沭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 二、具體內容 《規則》包含總則、組成人員及職責、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行政、科學民主決策、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會議制度、公文處理、工作紀律和作風建設等10個章節,共計65條。 三、特別說明 (一)文件框架方面變化 本次修訂刪除了之前的“政府工作機制”章節,將有關內容合并到其他章節,同時,新增“調查研究”和“政務督查和目標績效管理”2個章節。 “調查研究”章節主要包括調研的任務、方式和成果運用等內容,強調“領導干部每年到基層調研不少于90天,縣政府組成人員每年至少牽頭開展1個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研究,至少撰寫1篇調研報告或理論文章。” “政務督查和目標績效管理”章節主要包括體系建立、評估機制和績效管理理念等內容。重點要求“健全科學合理的政府目標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將日常監管與年終考評相結合,體現不同部門工作特點和不同區域的差異,公開、公平、公正進行考評。” (二)具體章節內容變動 1.在“第三章 政府職能”里面,與現行規則相比,此次修改較大的是對環境保護職能的表述,并增加了轉變政府職能和加強信息化建設兩項新的職能。 關于環境保護職責的表述,本次修訂確立了要“堅持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進一步明確了環境保護理念、措施、目標。 關于轉變政府職能的表述,修訂為“深化簡政放權,完善服務標準,提高行政辦事效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政府監管方式”,體現了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的需要。 關于加強信息化建設的表述,修訂為“統籌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促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建立信息化平臺和輔助決策系統,提高辦公自動化水平。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強化網上行政監督,保障政務網絡安全”。 2.在“第八章 會議制度”中,新增加“縣長辦公會”有關會議規則,取消了縣政府工作碰頭會議有關內容,但兩者任務基本相同。 在常務會議中,會議的主要任務新增加“討論決定政府預決算草案、重大增支政策、重大項目資金安排,以及1000萬元以上的縣級預算內基本建設項目”。會議的列席單位參照市上修訂為“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審計局、縣統計局、縣工商質監局、縣投促局、縣金融工作局、縣政府新聞辦、縣政府研究室、縣政府法制辦、縣委縣政府督查辦、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和與議題直接相關的部門(單位)、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其余各章節變化不大,僅是個別字詞表述不同,基本上繼承了現行政府工作規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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