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讀:沭政辦發〔2021〕4號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 ||||||||||||||||||||||||
| 2021-05-24 點擊數: | ||||||||||||||||||||||||
|
||||||||||||||||||||||||
|
||||||||||||||||||||||||
|
原文鏈接:http://m.gsmyi.com.cn/info/3850/177001.htm 為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規范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縣衛健局牽頭起草了《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意見》出臺背景及必要性、政策依據及起草過程、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0〕9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20〕5號)相關文件精神,為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規范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在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的基礎上,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多種形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0〕9號)、《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20〕5號)制定。 三、起草過程 參照省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經縣衛健局集體討論、合法性審查,并征求縣教體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意見,起草《意見》。 四、主要內容 (一)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指導和支持。 1、全面落實產假及相關政策。 2、加強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 (二)加快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 3、統籌推進公共場所和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規劃建設。 4、統籌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規劃建設。 5、盤活用好公共設施資源。 (三)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機構。 6、支持發展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7、推進托幼一體化建設。 8、支持用人單位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9、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四)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監督管理。 10、規范登記和備案。 11、加強規范管理。 12、夯實人才保障。 13、強化安全監管。 14、嚴格監督管理。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