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鎮街(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
| 2018-06-0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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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臨沭縣鎮街(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沭政發〔2018〕3號)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規范鎮街(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管行為,建立安全生產監管長效機制。根據《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等制定。 三、起草過程 《臨沭縣鎮街(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征求全縣各級各相關部門意見,并經局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或需要說明的問題 《辦法》共12章53條。《辦法》規定,各鎮街(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配備與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經濟發達的鎮街(區)或以工業經濟為主的鎮街(區)應當配備6名以上專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其他鎮街應當配備4名以上專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高危企業數量較多、監管任務較重的鎮街(開發區),應當適當增加專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安監辦應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職責、任務、制度等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條件。落實安監人員崗位津貼。村居應當確定一名兼職協管員(網格員),協助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鎮街(區)報告。 《辦法》明確了10項鎮街(區)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6項鎮街(區)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6項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4項分管其他業務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辦法》要求縣級安監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鎮街實行委托執法。鎮街安監機構應建立年度檢查計劃,對重點監管領域和監管對象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其他領域監管對象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辦法》還重點明確了鎮街(區)安監辦(局)和村居綜合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履行的安全生產職責內容、應建立的15項安全生產制度和8個安全生產臺賬、安全教育培訓內容等。并就轄區內企業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重大危險源管控、事故隱患治理、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獎懲等方面做了詳盡的規定和要求,使基層安監機構日常監管工作有章可循。 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鎮街、開發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鎮街(開發區)應當履行對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檢查職責。 五、關于施行日期的說明 該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18年3月21日,實施日期是2018年3月22日,由于全縣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公布第二日即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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