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縣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 | ||||||||||||||||||||||||
| 2017-10-1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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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辦法》的必要性 隨著我縣經濟社會的發展,我縣縣級財政資金規模不斷提高,財政保障范圍不斷擴大,對于穩定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和支柱性作用日益加強。同時,部門單位資金支出隨意,使用財政資金效益不高等問題也日益凸顯。為進一步加強縣級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規范財經秩序,亟需出臺嚴格的資金管理辦法。 二、《辦法》出臺的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 3、《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管理的通知》 4、《財政部關于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 5、《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意見》 6、《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7、《中共臨沂市委 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8、《臨沂市市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全文共七章三十七條,第一章總則部分共六條,明確了制訂本辦法的目的和依據和適用范圍;第二章管理體制共八條,規定了財政資金管理的分工、分類及管理流程;第三章項目管理共六條,對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的申報、選擇、審核、批準、績效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第四章資金使用共五三條,對財政自給管理制度、單位用款制度、政府采購制度進行了規定;第五章績效評價共七條,對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的績效管理進行了規定;第六章監督檢查共四條,明確了財政資金管理的責任劃分、追究、處理等內容;第七章共一條,明確了該《辦法》的實施時間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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