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收保障工作的意見》 | ||||||||||||||||||||||||
| 2015-07-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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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見》出臺的背景 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各級政府行使職能必不可少的財力保障。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源構成和征稅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主體多元化、財務收支隱蔽化、利益分配多樣化、部門分工專業化、逃避納稅智能化等新特點逐步顯現,部分納稅人社會誠信意識缺失,依法納稅意識不強,采取收入不申報納稅或少報收入、設多套帳等方式,故意隱匿、偷逃稅款。 由于我市涉稅信息共享機制一直沒有建立起來,大量的涉稅信息都分散在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稅務部門難以全面準確地掌握納稅人真實經營狀況,給一些不法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留下了一定空隙,形成了一些征管盲區和企業間稅負高低不一、苦樂不均現象,既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又造成財政收入大量流失,也給稅收征管帶來許多困難和執法風險。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從根本上轉變治稅理念和治稅方式,樹立稅收征管大格局理念,由注重征管向稅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舉轉變,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集約化管理轉變,由稅務機關單管向多部門協管轉變,積極推行稅收保障管理改革,打破部門、行業間信息封閉割據和“信息孤島”狀態,實現涉稅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努力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和諧稅收環境,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實現政府對經濟運行、財源變化、財政收入征管等多層次、全方位的動態監控,提高涉稅信息分析應用水平,增強財稅風險防控能力,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依據。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委十二屆八次全體(擴大)會議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我市稅式支出管理先行先試優勢,按照“法治、公平、公正、效率”原則,實行政府領導、財政牽頭、國地稅主抓、協稅單位配合、信息化及配套管理制度支撐,積極構建“政府依法管稅、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相關單位協稅護稅、納稅人依法繳稅、社會各界綜合治稅”的稅收保障機制,實現稅收征管科學化、規范化,為加快建設“大美新”臨沂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確工作目標。通過搭建橫連市直各協稅單位、縱貫各縣區、實時接收和傳輸各類涉稅信息數據、多角度對經濟運行及財政收入征管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涉稅信息共享公用的財稅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進一步深化稅收保障管理改革,打破部門、行業間信息封閉割據和“信息孤島”狀態,實現政府對財源變化、收入征管等情況多層次、全方位的預測分析和動態監控,提高財稅風險防控能力,對稅收優惠政策及時進行績效評價或提出政策建議,為政府或上級部門科學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依據。 (三)明確職責分工。《意見》對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中心、各負有稅收協助義務單位、各縣區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涉稅信息采集、交換、處置、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 (四)明確協稅執法工作機制。《意見》對公安機關、住建、國土、房管、工商、科技、國有資產監管、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及金融保險機構配合財稅部門做好稅費征管執法工作的稅收行政協助的義務進行了明確。 (五)明確了工作要求。為確保稅收保障改革總體目標全面實現、主要任務順利完成,《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嚴查偷逃稅費、強化督查問責等五個方面,對有關部門單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確保試點工作整體推進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稅收保障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協稅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由財政、國稅、地稅、電子政務中心等部門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稅收保障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各縣區要切實加強對稅收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全力抓緊抓實。各協稅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推進稅收保障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親自抓,要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科室和具體責任人員,確定一名信息聯絡員,負責本單位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和日常聯系,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稅收保障工作順利實施。 (二)密切協調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財稅部門、電子政務中心和各協稅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各個環節有序銜接,各項工作有條不紊。要建立健全涉稅信息采集、推送、保密、反饋、督導、考核等配套管理制度,不斷提升和完善信息系統功能。各協稅單位要按照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部署要求,認真履行法定稅收協助義務,按規定的信息采集模板、報送方式和管理要求,定期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傳遞和報送涉稅信息,確保信息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各協稅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采用情況、取得成效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三)嚴查偷逃稅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加強對多方涉稅信息的綜合分析整理,將疑點信息按行政區域和征管部門分類,按信息敏感程度排序,及時推送財政、國稅、地稅等有關部門及相關縣區調查處理。財稅部門要建立科學、常態、快捷、高效的涉稅(費)疑點信息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認真排查收入征管風險點,及時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疑點信息落實情況及成效,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信息資源轉化為稅收成果。對漏征漏管或逃避繳納稅款的,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納入管理范圍,及時清繳其未繳或少繳的稅費及滯納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要以疑點信息調查落實為切入點,積極推行收入征管、重點稽查、納稅評估等工作機制創新,不斷提高收入征管質量和效率。 (四)強化督查問責。稅收保障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督查落實范圍,市委督查落實委員會辦公室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協稅單位信息報送情況和財稅部門疑點信息調查處理情況的績效考核。要強化工作調度督導,建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工作得力、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對信息報送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影響工作開展,或疑點信息調查落實不力、造成稅款流失的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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