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 ||||||||||||||||||||||||
| 2018-09-28 點擊數: | ||||||||||||||||||||||||
|
||||||||||||||||||||||||
|
||||||||||||||||||||||||
|
關于《臨沭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沭政辦發〔2018〕15號)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臨沂市推進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臨政發〔2018〕9號)的要求以及實際工作需要。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 三、起草過程 2018年初,向全縣各行政事業單位征求關于《管理辦法》的意見建議,并對反饋的主要問題和情形進行梳理、分析,并及時修改完善。 四、主要內容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主要內容:本辦法適用于本縣各類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主要包括國有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收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信息化管理、績效管理、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糾紛調處和監督管理等。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和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應當遵循預算管理與資產管理相結合、財務管理與資產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