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縣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實施細則(試行)》 | ||||||||||||||||||||||||
| 2018-09-1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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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臨沭縣縣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實施細則(試行)》(沭政辦發〔2018〕13號)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政府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對于轉變政府管理職能、提升政府社會治理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制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實施細則有利于完善監督管理體系,有利于提高購買公共服務的獨立性、競爭性與透明度,有利于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實施細則》推進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有利于優化政府職能,強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同時也有利于提高臨沭縣公共服務效率與公共服務質量。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財綜〔2014〕96號))、《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13〕35號)、《山東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魯財購〔2015〕11號)等。 三、起草過程 為切實做好《實施細則》研究制定工作,使其既符合上級規定精神,又能符合我縣工作實際,我們赴江蘇射陽等地研究考察,借鑒經驗;同時深入調查研究,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探索符合臨沭縣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實際的辦法,充分吸收采納各方面意見。 四、主要內容或需要說明的問題 《實施細則》全文共七章二十三條和一個附件。第一章總則,共三條,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的概念、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第二章購買范圍,共二條,第四條明確了購買范圍的類型,第五條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的重點領域;第三章購買形式,共三條,明確了政府購買范圍的幾種方式和情形;第四章定價方法,共三條,第九條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定價的主體,第十條明確了定價原則,第十一條明確了定價方法;第五章工作程序,共六條,第十二條明確了項目申報,第十三條明確了項目審定,第十四條明確了目錄公布,第十五條明確了項目實施,第十六條明確了績效評價,第十七條明確了資金管理;第六章監督檢查,共四條,第十八條明確了財政部門監督,第十九條明確了審計監察部門監督,第二十條明確了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第二十一條明確了社會監督;第七章附則,共兩條,第二十二條明確了該《實施細則》的解釋權,第二十三條明確了實施時間。附件明確了臨沭縣縣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集中采購指導目錄。 五、關于施行日期的說明 該文件的施行日期是2018年10月1日,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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