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讀:臨沭縣物業管理職能下沉街道工作方案 | ||||||||||||||||||||||||
| 2022-06-2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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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管理。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對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的基層物業管理職能,做到常態化的指導、監督與考核,規范化運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據 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臨政發[2014]28號)、《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沭政發[2021]4號)等有關規定。 三、起草過程 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臨政發[2014]28號)、《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沭政發[2021]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住房保障中心集體討論、合法性審查,并征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 四、主要內容 (一)下沉街道的基層物業管理職能內容。 (二)物業管理職能下沉街道的時間。 (三)工作保障。 1、加強基層指導。 2、落實屬地責任。 3、形成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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