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讀:關于印發臨沭縣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 ||||||||||||||||||||||||
| 2022-03-1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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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2021年7月,住建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提出要“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明確“因城施策”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的突出問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從省級層面建立了工作協調機制,16個設區市成立了工作專班。 二、起草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魯建房函﹝2021﹞11號)、《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1﹞116號) 三、起草過程 根據住建部等八部門、省、市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集體討論、合法性審查,并征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 四、主要內容 (一)整治目標 堅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通過持續加大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力度,鞏固臨沭縣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過程監管成果,集中解決房地產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產領域矛盾糾紛顯著減少,涉房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 (二)整治內容 1、房地產開發。 2、房屋買賣。 3、住房租賃。 4、工程質量。 5、物業服務。 6、其他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臨沭縣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 2、落實工作責任。各部門按照職責劃分開展整治規范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效。 3、正確引導社區輿情。綜合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弘揚正能量。形成濃厚整治氛圍,為整治工作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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