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讀: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臨沭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土地儲備計劃》的批復 | ||||||||||||||||||||||||
| 2023-06-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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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二、計劃編制背景 為全面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增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土地儲備作用,保障我縣各類建設用地需求,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重大項目、民生項目及經營性用地的需求,通過科學合理編制實施土地儲備計劃,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三、儲備計劃的范圍 1.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 2.依法收購的土地; 3.依法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 4.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手續并完成征地拆遷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四、儲備計劃實施期限 本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期限為一年,從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儲備計劃規模 臨沭縣2023年度儲備土地規模總計3720畝,其中,新增建設用地3212畝,占總量的86.34%;存量建設用地508畝,占總量的13.66%。 五、土地儲備計劃批準與調整。 每年第三季度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財政局、發改局牽頭組織編制下一年全縣土地儲備計劃,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對未列入土地儲備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再受理收儲申請,確需調整計劃的,由供地主體提出變更申請,并報縣政府研究確定,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省廳審核批準后進行調整或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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