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明問答: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3-07-1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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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為什么出臺該實施方案? 答: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中等以上收入群體臨時性住房困難問題 二、問: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哪些稅費金融政策支持? 1.?土地支持政策: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2.?財政支持政策:對列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的各項補助資金。 3.?稅費支持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按照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中明確的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4.?水電氣價格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三、問: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如何認定? 答:申請單位向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請,由縣政府組織住建、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進行聯合審查,重點審查建設方式、項目規模、建設資金籌集、質量安全保證措施、運營管理模式、成本收益分析等內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項目,由縣領導小組出具項目認定書,并按程序納入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庫和建設計劃。 四、問:哪些項目可以申報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分二類,利用非居住存量閑置房屋改建方式,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符合條件擬開工建設、正在建設和已建成投入運營的租賃住房項目均可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申請。 五、問:申報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依據《臨沭縣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規則》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資料由基礎資料和佐證資料組成,其中基礎資料主要以企業申請、報告表格等資料為主,佐證資料主要以項目產權、戶型結構、建設手續等資料為主。 ?? 解讀單位: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讀聯系人:劉書坤 解讀聯系電話:0539-6212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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