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 | ||||||||||||||||||||||||
| 2021-12-2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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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政字〔2020〕70 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著力打造“全省領先、全國一流”的營商環境,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魯政字〔2020〕67 號),經市委同意,現就持續深入優化全市營商環境,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提升企業便利化水平 1.提升企業開辦注銷便利度。企業開辦實行一窗受理、一表填報、全程網辦,將營業執照申領、社保醫保登記、公積金開戶登記、刻制印章、涉稅辦理納入 1 個環節辦理,0.5 個工作日內辦結,同步啟動銀行開戶在線預約。實現政府免費為新開辦企業提供首套四枚印章(公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發票及稅控設備,并提供個性化“政策包”,印章刻制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 2020 年 12 月底前,按照省政府部署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積極推進“一業一證”省級試點,8月底前,推出便利店、藥店等 8 個行業綜合許可證。實行企業注銷“一網通辦”,6 月底前,未開業、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時間由 45 天壓縮到 20天。(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排在首位的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2.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速。精簡申請材料,企業報建項目每個階段只需填寫一張表單,申報材料通過審批管理系統共享共用。合并審批事項,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報監證、安全監督報監證“三證合一”,與防空地下室建設許可證核發合并辦理,實現在線核發電子施工許可證。12 月底前,實現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和高新區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費用由各開發區承擔。優化“多圖聯審”系統,對重點項目實施圖審機構提前介入服務,水電氣暖通信等施工圖紙與建筑施工圖信息共享。加強信息化建設, 7 月底前,建成“數據共享、業務共商、空間共管”的“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盡快建立“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機制。開展“竣工測驗合一”,實現竣工測繪事項集成辦理,竣工事項聯合驗收。搭建具備“事前專題會商、事中事后監管、政策及時更新、處罰主動推送、失信聯合懲戒”等功能的審管互動平臺,形成無縫銜接、良性互動的審管機制。優化簡易低風險項目審批流程,取消施工圖審查, 8 月底前,實現全流程審批 16 個工作日完成。(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等) 3.優化獲得電力流程。全面推行由電網企業“一窗受理”用戶接電行政審批申請。管線長度在 200 米及以下的電力外線工程,免除所有行政許可手續。實施辦電電子證照共享,實現居民“零證辦”、企業“一證辦”、房電聯合過戶。取消 10 千伏普通用戶受電工程設計審查和中間檢查環節。有電力外線工程和無電力外線工程的 10 千伏電力接入,辦理環節分別減至 4 個和 3 個,辦理時間分別不超過 37 個和 11 個工作日;有電力外線工程和無電力外線工程的低壓電力接入,辦理環節分別減至 3個和 2 個,辦理時間分別不超過 7 個和 3 個工作日。省級及以上園區和納入省級新舊動能轉換項目庫的 10 千伏企業用戶,電網企業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規劃紅線。城市規劃區用電容量 160千伏安、農村地區 100 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實現接電零上門、零審批、零收費。符合電力直接接入條件且無工程的小微企業,實現當日申請、次日接電。加強電力設施施工企業監管,建立“涉電力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定期開展用戶安全用電隱患排查,建立隱患治理銷號制度,減少用戶引發的停電,提高供電可靠性。對城鎮老舊小區內入戶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電設施,產權不屬于電網企業的,政府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電網企業出資進行“一戶一表”改造。(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臨沂供電公司、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局等) 4.簡化用水用氣報裝。2020 年 6 月底前,用水用氣報裝實現“網上辦”“掌上辦”。具備直接接通條件的,簡化為申請受理、裝表接通 2 個環節,接通時間均不超過 2 個工作日;有外線工程的簡化為申請受理、現場踏勘編制方案、驗收接通 3 個環節,接通時間均不超過 3 個工作日。報裝工程涉及規劃、道路挖掘(占用)、砍伐樹木、占用綠地等行政審批的,由供水供氣企業(施工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受理部門并聯審批,3個工作日內辦結。用水用氣實現協同報裝后,將申請受理環節調整為“企業無需申請,專營單位主動對接” ,項目圖紙通過“多圖聯審”系統共享;水氣外線接入工程涉及行政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的,即時做出許可決定,對道路交通安全、地下管線安全、周邊群眾生活有重大影響的除外。全面清理取消在辦理水氣報裝中自行附加的其他審批要件和手續。(責任人:常紅軍;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 5.分類優化財產登記。在已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的基礎上,2020 年 6 月底前,實現線上申請、異地可辦,并實行 24 小時在線申請和網上查詢;8 月底前,完成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庫對接和應用;12 月底前,推行網上繳稅、繳費,全面打造不動產登記業務線上申請、網上查看、現場核驗、隨到隨辦的“一網通辦”新模式。開展不動產登記與銀行、公積金、公證、水電氣熱等部門業務協同辦理,6 月底前完善“政銀合作”聯辦網絡; 8 月底前試行不動產登記、公證“一件事”協同辦理;10 月底前不動產登記服務延伸至基層站場、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經紀機構;12 月底前基本實現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熱”過戶協同辦理。全面梳理我市尚未化解的企業和城鎮居民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形成《歷史遺留問題項目清單》,分類分批逐一落實解決。對適用完善手續的企業,在補辦企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時,可按照項目建設時政策規定辦理,相關部門出具的等效文件可作為辦理不動產登記依據。對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房人簽訂購房協議、取得合法有效的銷售不動產憑證且已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由于建設單位相關手續無法完善而影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可將辦理不動產登記與向建設單位追溯法律責任完善手續并行辦理。對執行縣級以上政府決定的行政行為實行盡職免責。(責任人: 侯曉濱;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市稅務局等) 6.提升納稅服務水平。納稅繳費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一類出口企業和列入省級新舊動能轉換項目庫的企業出口退稅在 2 個工作日內辦結;全市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控制在 5 個工作日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業務 10 個工作日內辦結,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注銷業務 5 個工作日內辦結。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范圍擴大到所有納稅人。(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等) 7.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化。進口鐵礦、錳礦等礦產品,采取“先放后檢”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進出口提前申報,對因企業“提前申報”引起的進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貨物變更運輸工具的,不予記錄差錯。嚴格口岸收費管理,及時公布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公開 2020 年 6 月底前減免的收費事項,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進口企業受疫情影響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繳納(最長 3 個月)。對大宗資源型商品、食品、農產品進口企業本年度關稅保證保險保費給予不超過 30%補貼。推廣中國(山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方便企業快速辦理跨境結算、貿易融資、關稅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對簽發進出口許可證辦理時限壓縮至 2 個工作日,2020 年 6 月底前,除適用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的商品外,申領許可證全部實行無紙化。加快構建現代化、國際化、立體化的綜合運輸體系,完善航空、公路、鐵路等綜合交通運輸場站。(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口岸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臨沂海關等) 8.提升執行合同和辦理破產服務效能。進一步暢通網上訴訟服務,實行網上立案,完善網上繳費系統,為當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加強訴前調解工作,除法律規定不適合調解或當事人明確不同意調解的案件外,民商事案件一律實行訴前調解。加大案件執行力度,堅持線上線下財產查控相結合,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壓減破產案件審理時限,無產可破案件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應在 6 個月內辦結。(責任人:于曉東;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 二、著力打通企業難點堵點痛點 9.強化企業貸款支持。凡列入無還本續貸名單的企業,銀行根據企業申請在其貸款到期前 1 個月進行調查評審。銀行不得因無還本續貸下調企業貸款分類等級。企業融資時以知識產權、應收賬款、承包經營權、海域使用權、股權、動產等作為抵質押物,銀行不得拒絕??s短信貸審批時限,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平均辦理環節不超過 4 個、申請材料不超過 3 件、辦理時間不超過 4.5 個工作日。按季監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水平,對明顯高于同類機構同類產品平均利率的銀行進行窗口指導,實現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下降,2020 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 0.5 個百分點。開展“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工作,督導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我市 3.2 萬戶小微企業。深化民營小微企業“首貸培植行動”,督促金融機構開展活動,2020 年全市新增“首貸”企業 4 千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金額 500 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 1%。根據市級應急轉貸基金運作等情況,及時足額增加引導基金規模,轉貸基金每日使用費率降至 0.08%以下。從嚴查處各類違規收費行為,禁止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臨沂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等) 10.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壓縮投資者糾紛調解時限,普通調解程序自調解員接受選定或指定后 30 日內完成,簡易調解程序自調解員接受選定或指定后 20 日內完成。對 1 萬元以下的證券期貨糾紛,當事人可選擇小額速調程序,調解員 10 日內作出調解建議書并送達當事人。優化投資者糾紛調解事項辦理流程,對涉及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實現專業調解組織與市內人民法院的在線訴調對接。建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顧問團,助推全市聯系幫包工作,實現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向中小投資者有效流動。加強法律宣傳,幫助中小投資者樹立理性投資意識,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 11.優化勞動力市場服務。開展“人社服務快辦行動”,全面開放線上失業登記,2020 年 6 月底前接入失業登記全國服務平臺。7 月底前,省內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全程網辦,辦理時限由 45 個工作日壓縮至 15 個工作日;特殊工時首次審批時限由 20 個工作日壓縮至 3 個工作日,再次審批即時辦結。優化人才評價服務,12 月底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評審、公示、備案等實現網上“一條龍”服務。在規模以上企業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自主評價。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公正及時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責任人:劉賢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 12.規范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取消政府采購和招投標項目中的企業性質、所在地等限制性規定和隱性門檻。6 月底前,制定臨沂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禁止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6 月底前,供應商全流程通過電子化方式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實現政府采購的“招、投、開、評”全流程電子化。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替代現金形式的履約保證金,對信用良好的供應商免收投標保證金。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時間限定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在收到供應商項目驗收建議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對采購項目進行實質性驗收;采購人于合同簽訂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后 5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貨物類項目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 30%,服務類項目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 10%。對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資金支付時間限定在收到發票后 5 個工作日內,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未經約定的其他條件為由延遲付款。實施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投標人自行登陸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并免收工本費,凡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招投標項目一律免收進場服務費。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項目分類,依法依規嚴厲處置串標圍標、惡意投訴、虛假招標、交易信息泄漏等行為的同時,強化配合聯動,實現市場主體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信用信息與信用中國(臨沂)數據共享,對嚴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單”,禁止進入臨沂市場。(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 13.優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對事故多發、易發路段和團霧、易積雪結冰等重點路段的隱患排查,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建立安全隱患動態排查、公布提示、分級治理、限期清零機制。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在醒目位置規范設置限速標志,做到易于觀察和預判,實時推送高速公路流量、事故、天氣等信息數據,相應調整道路限速值。依法開展高速公路測速取證工作,定期對轄區限速值不合理、限速標志設置不規范等問題進行聯合排查。嚴禁在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立交橋匝道進行測速取證。主動向社會公開公示道路限速值、測速路段及點位等信息。與互聯網地圖服務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更新公路交通限速及測速取證設備設置等信息,杜絕隱蔽執法。(責任人:李登全;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三、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與監管服務效能 14.全面優化政務服務。按照“應進必進”原則,加快推動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受理,“大廳之外無審批”。2020 年 6 月底前,除涉密事項外,市縣兩級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 95%;10 月底前,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開無差別“一窗受理”。深入開展“一件事”主題服務,6 月底前,上線首批“一件事”主題服務,12 月底前,推出面向企業、群眾的各 50 項“一件事”主題服務,確保與企業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和辦件量較大的高頻事項基本實現“一鏈辦理”。開展政務服務告知承諾改革試點,10 月底前,初步構建以告知承諾為基礎的審批服務新模式。深入推進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和告知承諾制,7 月底前,梳理編制政府部門證明事項通用清單和實施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索要證明;12月底前,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納入告知承諾范圍的證明事項,一律不再提交證明。推進重點高頻民生事項“掌上辦”, 12 月底前,“容沂辦”市民云 APP、“愛山東”APP 臨沂分廳平臺注冊數不低于 80 萬,接入事項不低于 200 項(含政務服務平臺辦件量前 50 位的高頻事項),提供不少于 100 類電子證照“亮證”服務。完善數據共享機制,發布數據共享清單,12 月底前,社會關切、需求強烈的政務數據及水電氣熱等公共服務數據實現共享共用。(責任人:侯曉濱;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局、市司法局等) 15.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積極爭取設立中國(臨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加強知識產權執法辦案和侵權糾紛調處,開展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壓縮涉企知識產權執法辦案時限,一般行政處罰案件平均壓減至 20 個工作日,行政裁決案件需在 60 日內辦結。實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件快速辦理,積極推進網絡知識產權案件在線辦理。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行為,組織開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市場、重點商品侵權假冒專項整治,打擊侵權假冒,凈化市場環境。開展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集中整治,嚴厲查處無資質專利代理,違規代理、惡意搶注商標等行為。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市級重點聯系機制和重點聯系單位庫,支持專利代理機構定向聯系服務重點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援助和保護。以“十優”產業為重點,積極構建新舊動能轉換專利庫,每年向企業推送至少 100件高價值專利。(責任人:劉賢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等) 16.提升監管服務效能。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將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被抽查概率與抽查對象的信用等級、風險程度掛鉤,對輕微失信企業,每年至多進行一次隨機檢查;對嚴重失信企業,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提升監管的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動態調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除投訴舉報、轉辦交辦、專項整治等,不得隨意實施行政檢查。擴大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覆蓋面,增加參與部門,部門聯合檢查事項提升至 20 項以上,推進聯合監管常態化。落實信用修復制度,對申請信用修復且符合規定的企業,審核時間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信用修復后聯合懲戒措施同步取消。(責任人:劉賢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四、打造穩定透明的政策環境 17.增強政策穩定性和預期性。制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文件,須充分聽取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意見;需要聽證的,按要求召開聽證會。調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標準須進行充分論證,并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出臺新涉企政策時同步明確新老政策銜接辦法,為企業留出適應調整期。在媒體同步發布涉企政策,公開惠企政策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清單、辦理流程、承辦部門、聯系方式、起止時間等信息。依托“政企直通車”,以縣區為單位及時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轄區企業。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涉企稅費專項清理整治。加強政策優化集成,6 月底前完成已出臺涉企政策梳理,去除空洞無物、難以操作條款。依托省企業訴求“接訴即辦”平臺,建立“接訴即辦”配套機制,按照限期辦理和首接負責制承辦原則,承辦單位接收工單后,在 1 個工作日內啟動核實程序,2 個工作日內答復,14 個工作日內解決或服務確認,難度較大或者多部門協調的事項,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審核同意后,可延長至 30 個工作日內辦理。設立服務企業綜合輔導員,幫助企業解決融資、財稅、保險、通關等方面的困難。(責任人:市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工商聯等) 18.嚴禁執法“一刀切”。根據企業環??冃?實行差異化管控,對民生保障、外貿出口、戰略性產業、新興產業等工業企業以及省市重大工程項目,納入保障類清單,不采取全面停工、停產措施。對高危和自然災害風險較重行業,出臺限制性政策,事前進行認真論證并充分征求企業意見,根據企業實際分類分級實施,確保一個執法年度內高危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實現監管全覆蓋。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重污染天氣應急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要求或變相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編制“免罰”清單和“輕罰”清單,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企業經營中的非主觀輕微違規,凡未造成社會危害的,各級行政執法機構及時指導幫助企業糾錯改錯,實行“首次不罰”“首次輕罰”。(責任人:市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等) 19.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各級、各部門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對企業違約毀約。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和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行領導幫包制,2020 年 12月底前,拖欠 5 年以上的債務全部清零,拖欠 2 年以上的債務清償 80%以上。加強政務誠信教育,嚴防政府項目新增拖欠債務。(責任人:市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五、構建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20.健全推進機制。整合臨沂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臨沂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成立臨沂市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班集中辦公。各級、各部門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重大改革任務,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親自抓,全力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地。(責任人:市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21.完善配套措施。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對本意見的主要任務進一步細化實化,對照省級各部門印發實施的《配套措施》,同步制定我市《配套措施》,全面優化事項辦理流程,明確辦理環節、材料、時間、費用和完成時限等具體目標,制定標準流程圖,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細。本意見印發后 5個工作日內,有關部門單位的《配套措施》要印發實施。(責任人:市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22.強化督查考核。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把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情況納入重點督查任務,跟蹤調度督辦。市委辦公室在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和市直機關績效考核中,提高優化營商環境考核權重。市紀委監委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市委巡察范圍,對作風漂浮、落實不力的,依規依紀追責問責。(責任人:市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市出臺的有關政策、規定在繼續實施過程中,相應條款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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