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解讀 | ||||||||||||||||||||||||
| 2022-07-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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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 我省各類企業量大面廣、門類廣泛、結構復雜,需要實現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從嚴監管、精準監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創新,就加強企業分類分級監管提出方向性要求。目前,部分行業領域和一些地方,已探索實行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但實施范圍、分級辦法、工作標準不盡統一,需要省級做出規范性、統一性規定。為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動安全生產監管從“簡單粗泛”向“精準高效”升級,形成監管有序、重點突出的安全生產監管模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形成了《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編制過程 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意見(征求意見稿)》,于4月12日至14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15個有關部門、單位征求了意見,除部分意見與分類分級監管目標要求不符沒有采納外,全部予以采納;沒有采納的,進行溝通并達成一致。結合各部門、單位反饋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意見(審議稿)》,于2022年4月25日省應急管理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原則通過。 三、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把握原則、分類分級方法、差異化監管措施、實施步驟、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把握原則。主要從堅持“精細管理、精準施治,源頭管控、縱深防御,要素融合、綜合治理,科技賦能、信息化管理”四個方面,著重圍繞實施精細化、差異化管理,把風險管控挺在前面,實現多種舉措融合發力,創新落實“互聯網+安全監管”工作模式等方面,明確了工作方向和原則。 (二)分類分級方法。明確先分類、再分級,根據行業類別、風險大小、安全生產狀況和管理績效對企業分類分級,實施動態管理。一是按行業和風險大小分類。綜合考慮既有風險和潛在風險,劃分Ⅰ類企業、Ⅱ類企業,分別實施重點監管或常規監管。二是按安全生產狀況和管理績效分級。以診斷檢查為基礎,通過企業自我診斷、第三方診斷、部門診斷,綜合評估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從好到差統一判定為“A、B、C、D”四個等級。三是動態調整企業等級。各監管部門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監管執法、診斷檢查、事故及舉報投訴發現問題等,對企業分級實施動態調整,視相關情形予以升級或降級。 (三)差異化監管措施。要求按照Ⅰ類企業嚴于Ⅱ類企業、低等級企業嚴于高等級企業的標準,差異化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一是實行差異化監管執法,視情減少或增加檢查頻次,強調對D級企業重點關注、嚴管嚴查。二是實施差異化駐點監督。對低等級企業嚴格派駐監督,督促落實整治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對高等級企業,可實行綜合、定期駐點監督。三是推進差異化綜合治理,與安全生產通報、約談、警示等相結合,與安全生產黑名單、信用等級評價相關聯,實施聯合懲戒,并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四是落實差異化懲戒激勵措施,作為要素供應、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并分別采取支持鼓勵和懲戒約束,持續強化“激勵先進、懲戒后進”工作導向。 (四)實施步驟。明確今年7月底前分類起底;9月底前完成全面診斷和首次分類分級,實施清單化管理,形成全省一本賬;12月底前分行業、分領域、分區域制定實施分級監管計劃,完善落實分級監管措施,并建立長效機制;2023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在高危行業、各市縣分兩步建立完善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形成智能監管體系。 (五)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教育、推進結果運用、嚴格責任追究等方面做出規定,保障工作落實。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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