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網友:2017年辦理入住,2017年至今一直按時全額交納物業費,今年準備搬入長住,發現三室及陽臺均滲水嚴重,墻面腐爛破損,找到專業人員看過我家情況屬于物業維修范圍后,聯系物業給處理了一次樓頂,說處理好了之后我們重新裝修了,經過一場大雨發現滲水更嚴重,重新裝修的墻面再次損壞,書房窗戶也進水,室內多面玻璃中間層進了空氣根本看不見外面,聯系物業說玻璃已超一年質保需要自己出錢換,滲水問題說房子超過五年了不可能再出錢給維修,后溝通史**工程說可以用維修基金重新做屋頂防水,但是需要三分二的業主簽字,但是業主不配合,請領導幫忙協調,物業工程到底給不給處理解決問題,如果不給處理,我們的物業費意義在何?頂樓存在滲水問題,但不至于三室及陽臺全都滲水到腐爛墻面的地步,我們也不能一場雨就裝修一次房子。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的問題,臨沭縣住房保障中心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中心工作人員與臨沭街道物業辦、金河灣社區及史丹利物業現場查看,漏水滲水現象確實存在。因防水已出質保期,業主樓頂防水屬于公共部位,應由業主共同出資或者動用維修資金進行維修,我單位已要求物業公司抓緊時間制定維修方案。根據《臨沂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已入住面積且已入住戶數的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并在物業區域內明顯位置進行公示。”目前,社區及物業工作人員已經開展入戶走訪征求業主動用維修基金的意見,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表決同意后,組織施工單位進行維修。 經與您電話聯系,同時和你哥哥進行了現場溝通 ,您表示同意處理意見。 如有疑問,請致電:0539— 6255706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順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