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中山路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 ||||||||||||||||||||||||
| 2026-01-2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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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深化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規范教師的教學行為,以規范促質量,增強教學工作的實效性和適應性,不斷提高我校實施素質教育的水平和質量,努力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結合我校教師培訓和校本教研的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教學常規管理 1.各年級各學科均實行集體備課制度,由教研組長全權負責本組的集體備課活動,統籌安排,嚴格把關,制訂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 2.各教研組堅持每單元安排一次集體備課,根據學期初集體備課計劃,做到“四定”、“四統一”。“四定”即: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中心發言人。“四統一”即:統一內容、統一目標、統一重難點、統一練習點。 3.主講人應在充分鉆研教材的基礎上,提前做好準備,分別從教材內容的理解,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的確立,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的設計,作業設計及教學中的困惑等方面撰寫發言稿。要突出“五點”,即教學的重難點、切入點、創新點、疑點、練點。 4.集體備課時,先由主備人闡述自己的備課設想,再由參加備課的同志根據主備人的困惑、突破重難點的想法、教學設計中某個環節、教法學法或落實學生自主參與等方面積極發表自己的看法,教研組還應安排專人做好記錄。 5.集體備課中應嚴格考勤制度,做好“五個保證”即:保證參備人數,保證充分準備,保證備課時間,保證不做私活,保證備課質量。杜絕一切未經請假又未參加集體備課的現象發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6.每次集體備課結束前,教研組長布置下一次集體備課內容和主備人,以便主備人和參加備課的人提前作好準備。 7.集體備課結束后,由主備人根據大家的意見,整理成基礎教案,可打印人手一份,上課人必須根據本班情況增加具有個性化的內容;各參備人也可根據集體備課意見,整理成教案上課。 8.各教研組長要認真組織好每一次集體備課并做好記錄(包括教研時間、參加人員及到位時間、教研內容、活動討論意見等),每周上交教科室檢查一次。 9.集體備課內容: (1)備全冊。 學期之初要制訂學期教學計劃。每學期開學前,集體學習課程標準,通讀全冊教材、明確指導思想,分析學生現狀,把握知識系統和結構,明確教學目的要求、分析教學重點難點,通盤考慮解決重點難點的策略,安排學期教學進度。 (2)備單元。 根據集體備課情況擬定單元教學計劃,掌握單元教學目標,分析教材的主要內容、重點難點,設計教學方法等。在單元測試后,還應該對測試情況作簡要分析,同時制定補教補學措施,必要時同年級教研組可統一制定測試題進行補教補學。 每單元集體備課一次,每次有確定的中心發言人。計劃的擬定一般提前兩周進行。 (3)備重點課時 為了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帶動弱校弱師的教學上水平,對每單元的重點課時要進行集體備課。在集體研討時,主講人(可由骨干教師承擔)要理清教學的環節和步驟,并就每一環節設計的理念或依據、達到什么目的講清楚,在集體中進行討論,最后確定出最佳方案,形成教案。有條件的單位在單元備課時可組織教師執教先導課,教研組內集體聽評,進而改進教案,供其他教師參照。 (4)備練習作業。集體研究教材和現有教輔題目的科學性與針對性,對照教學目標補充練習內容。 (5)備單元綜合檢測。備課組編制單元檢測題,或者研究現有材料,將單元檢測內容與單元教學過程相結合。 (6)備單元補償教學。教師根據單元綜合檢測的結果,有針對性地實施補償教學。 語文、數學每兩周保證至少2課時、英語每兩周至少1課時的集體備課時間,與其他教研活動穿插進行。其它學科的集體備課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不作統一要求。同時各學科還應隨時隨地進行教學問題的研討與交流。 其他學科可采用教參備、卡片備、圖片備等靈活的方式。道德與法治、科學任課教師每學期每個教學策略各寫一個詳案。 參與集體備課各環節的主講人應形成發言提綱并存入教學檔案。 教師培訓學習 規范我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管理,完善教師培訓學習管理制度,維護教師培養、培訓的公正與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養教師,遵照教體局相關要求,現對我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作如下規定: 1.凡外出學習、培訓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文件由分管校長批示相關科室安排,外出之前都必須到有關科室協調好工作。市以外須經校長批準同意,學校沒有同意私自外出的,按曠課處理。 2.外出學習前,教師先到到教務處登記,領取一本外出學習記錄手冊,并寫好調課記錄單,一周以內自行調課,一周以上由學校安排代課。再到辦公室填寫外出學習審批單。 3.外出學習人員以提升專業素養為目標,要做到儀表端莊,舉止文明、嚴格遵守活動紀律,認真學習,做好筆記,并積極參加與交流討論。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學習期間假借學習名義外出旅游,必須按時返回學校。 4.銷假:外出培訓、學習歸來的教師要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5.學習反饋:凡外出學習、培訓(學歷培訓除外)、考察歸來的教師,回校后必須在一周內向教務處上交外出學習記錄冊,學校要對教師的學習報告進行審閱并及時存檔。 6.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務處登記備案。 7.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匯報、上交材料后,由教務處主管領導證明、校長簽字,到財務處報銷。 8.學校盡可能多的創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先考慮工作兢兢業業,樂于奉獻,愛學習,師德高,師能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干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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