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蛟龍鎮初級中學2021年教職工請銷假及考勤制度 | ||||||||||||||||||||||||
| 2021-09-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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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教學秩序,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有關條文及《臨沭縣教育體育局關于規范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定》(沭教字【2020】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銷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婚假 根據《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其他行政法規對婚假的有關規定: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依法登記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1—2天的往返路程假,特殊情況(如天氣、交通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的意外情況)不能如期返回的,可通過電話等方式申請延長假期,一般不超過3天。超過三天的,每超1天按本制度第44條規定扣分。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享受婚假待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 (二)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對產假的有關規定: 5、職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生育的,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6、符合法律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男方在我縣教育系統工作的,給予護理假7天。 7、根據5、6款的規定,女職工可享受158天常規產假天數。難產、多胞胎的情況可按規定增加產假天數。產假天數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8、女教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校長簽字批準后,按病假對待。 9、因身體原因需請保胎假的,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若與產假連續,可按產假合并計算;若不與產假連續,按病假考勤。若無須保胎,但于產前請假,并與產假連續,可按產假合并計算,申請產前不簽到、不簽退、不坐班,但正常上課,在期末考勤總分中扣0.2分。 10、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應正常上班,在嬰兒未滿一周歲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校長審核,校長簽字批準后,可以只上課不簽到、不坐班,但集體備課、學校會議等集體活動須參加。學期末在綜合量化考勤中扣0.2分。滿一周歲后,照常。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經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按病假有關規定執行。 (三)喪假 11、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批準2至5天的喪假;其他近親屬喪假1天。教職工因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往返路程假,往返路程假一般為2天,最多不超過3天。特殊情況參照第2條規定。 (四)事假 12、工作日期間原則上不予請事假。特殊情況確需請事假的,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每學期原則上不超過3天。超過3天的,每超1天,按本制度第44條規定扣分。學校統一安排的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培訓或參加其它活動的除外。 13、上級部門抽調須經學校同意。凡上級部門未經學校同意直接通知本人的,按因私請假對待。 (五)簽退 14、工作日期間因臨時有急事需辦理的,可到學校辦公室填寫離崗登記,離崗時間一般不超過一節課,超過一節課的,須按學校規定請假。簽退節數采用累計法統計,每累計3節計請假半天。因公事外出的除外。 (六)病假 15、教職工請病假,1—5天(含5天)以內,由學校視情況審批。超過5天,按縣教體局請銷假制度有關規定執行。請假時需提供縣級以上診斷證明及提交病歷、藥費單據,否則一律按事假統計。請病假一學期累計不超過5天(含5天)的,考勤不扣分。若學期末累計超出5天,每超一天扣0.05分。 16、病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的規定》執行。 17、病假時間超過6個月的,其年度考核(包括學校綜合量化考核)和工齡分別按《山東省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等文件規定執行。 18、病愈后要求上班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上班后1個月內又請病假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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