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教職工考勤考核制度2021 | ||||||||||||||||||||||||
| 2021-01-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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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職工隊伍管理,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臨沭縣教育系統教職工請銷假制度》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現就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特作如下規定。 一、請銷假制度: (一)范圍:全體教職工。 (二)請銷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婚假 根據《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其他行政法規對婚假的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依法登記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往返路程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享受婚假待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天數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二)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有關產假的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符合法律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男方在我縣教育系統工作的,給予護理假7天。 3.根據上述(1)(2)款的產假規定,女職工可享受158天常規產假天數,難產、多胞胎的情況可按規定增加產假天數。產假天數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因身體原因需請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產假中扣除。 6.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應經1至2周的適應時間后,恢復其原工作量。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經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按病假有關規定執行。 7.對產假期滿,正常上班的女教職工,在嬰兒未滿一周歲時,可以不坐班。 (三)喪假 1.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批準2至5天的喪假。 2.教職工因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往返路程假。 3.因故需要延長假期者,經核實同意后,按事假辦理。 (四)病假 1.教職工請病假,須提交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疾病證明、病歷卡、發票復印件等,其中病歷卡、發票復印件可在治療結束后提供;請病假連續三個月以上的,須由單位負責人陪同到縣教體局指定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鑒定,由醫院出具病歷診斷報告和休假證明。 2.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的規定》執行。 3.病假時間超過6個月的,其年度考核和工齡分別按《山東省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等文件規定執行。 4.病愈后要求上班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上班后1個月內又請病假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 5.病假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 6.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五)事假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特制定事假管理規定: 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因私人事務需要處理的,一般應安排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含節日、假日、年休假、婚假、寒暑假、喪假等)中進行。 2.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而請事假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權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予準假。其中,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3.學校教職工因已實行寒暑假,原則上不予請事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一學期應控制在3天以內,一學年控制在5天以內,超過控制天數,按曠工處理。 4.享受年休假人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次年不享受年休假。 5.事假天數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三)、請銷假審批手續 (1)學校必須建立考勤制度,做好請假、審批、登記和銷假手續,并將考勤情況記入教職工考勤冊。 (2)凡需請假的教職工應填寫《請假報告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3)請假審批權限: 1、教干一律向校長請假,準假后方可離崗。 2.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喪假根據相關證明材料和規定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審批。 3.事假、病假。全體教職工請假書寫請假條后由分管教干簽字后交考勤負責科室;0.5天由所屬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之內由分管校長批準,請假3天以下,由學校校長批準;病假在3天以上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縣級醫院不含外縣區醫院)疾病證明,由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請假一個月以上的,學校應派員探問,并將探問情況向學校報告,由校委會研究同意。事假、病假15天及以上向縣教體局人事科備案。 4.學校主要負責人請假或出差,請假2天以內報縣教體局人事科和辦公室備案;請假2天以上或到市外出差須報局長批準。 教職工請假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待批準后方可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假后兩個工作日內補辦 ,否則按曠工論處。 (四)、請假須提交的材料 1.請婚假應提交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產假人員應提交結婚證、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非常規生產的計劃生育假需攜帶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學證明、病歷和發票復印件,其中病歷和發票復印件可在治療結束后提供)。 3.請病假應攜帶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及藥費單據,醫院開具的建議證明只作參考,不作請假批準依據。對小病大養、多年養病不上班的,要專題報告縣教體局處理。連續請病假六個月仍不能痊愈的,由本人寫出長期病假申請,學校召開校委會研究同意后,報縣教體局局長審批。 (五)銷假 1.女教職工產假和教職工一個月以上的(含一個月)病假、事假期滿,上班后的3個工作日內,由單位分管同志攜帶各自單位開具的教職工返崗證明,到縣教體局人事科辦理銷假手續。 2.教職工婚、喪假和未滿一個月的病假、事假期滿,上班后及時到單位辦理銷假手續。 二、請假期間待遇 1.產假、婚假、喪假、進修(培訓)假工資照發。
2.根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等制度要求,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情況,病假按下列標準發工資: (1)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 (3)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同時,扣發全年績效工資、各項補貼等。 3.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并扣發一半年終績效工資;超過60天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并扣發全部年終績效工資。 三、曠工的界定和處理 (一)曠工的界定: 1.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者; 2.未履行請假手續,私自請人代課、代班者; 3.雖履行了請假手續,但未移交工作而離?;螂x崗,影響工作者; 4.本人雖提出請假或續假,但未獲得批準,擅自不上班者; 5.請假期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上班者; 6.無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交請假條或打電話請假且事后未履行請假手續者; 7.無故不參加有關會議、活動者; 8.無故不服從工作分配,雖在單位但不工作者; 9.工作調動后不按規定時間到新單位報到者; 10.其他相關規定情形。 (二)處理程序: 1.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學校要委派2人以上本校教師將書面通知送達其本人或直系親屬,限其在1天內返校;若遇到拒簽的,由送達通知書的人在通知書上注明送達的時間、地點以及拒簽的有關情況并簽名。 2.曠工連續達7天,學校必須委派2人以上本校教師再次將書面通知送達其本人或直系親屬,限其在3天內返校上班;3天內返校,要對其本人按有關規定處理;若遇到拒簽,連續曠工達15天仍不返校的,學校要聯系財政部門停發其工資,并在一周內向局人事科上報相關材料,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提出處理意見。材料內容:⑴學校書面報告1份,含離崗者的基本情況、離崗時間、動員教育情況以及處理意見。⑵學校書面通知原始材料或市級及以上報刊上刊登公告材料。再由局人事科提交局班子會議研究,經局班子會議研究后,按程序報縣人社部門辦理解聘手續。 (二)處理辦法: 凡有下列情況的給予扣發績效工資、問責或紀律處分。 1.當月累計缺勤5個工作日以內的,按100元/每天扣發其獎勵性績效工資。 2.當月累計缺勤5至10個工作日的,按100元/每天扣發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給予誡勉教育一次。 3.當月累計缺勤10個工作日及以上的,按100元/每天扣發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給予效能告誡一次。 4.連續缺勤達10個工作日及以上的,予以行政立案調查處理。 5.凡在一年內被誡勉教育2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被效能告誡一次后又缺勤達到誡勉教育問責或效能告誡的,給予行政立案調查。 6.凡教師超假或擅自離崗,學校故意隱瞞的,經調查核實后,教師按縣局請假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勤制度要求 在教學正常工作時間內,所有教職工一律參加學校的統一考勤,學校整體要求的活動、組織的有關活動也必須參加考勤。 1、前勤教師上課(包括早晚自修)、兩操、訓練、坐班等均列為正常的考勤時間,每天上下午第二三節為坐班時間。 2、學校召開會議及集體活動、各種考試等。 3、教干教輔后勤人員實行八節課坐班制。 4、因公差、公派外出學習、家訪等按正常出勤。但在外出前必須安排好相關工作。 5、學校提倡教職工出全勤。病假必須持有鄉鎮或者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及藥費單據找相關領導按照程序進行請假。 6、教干教師晚值班、節假日、周六周日等安全值班列入正??记凇?/p> 7、孩子1周歲前的女教職工可申請彈性坐班,懷孕后情況特殊的女教職工以及身體健康原因需申請彈性坐班的教師可持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申請彈性坐班,彈性坐班人員有課上課,沒有課時可以不參加坐班,每兩周例會以及大型活動(如:開學典禮、成績分析會、考務會、上級檢查要求全員坐班等)需要按時參加。 8、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假后兩個工作日內補辦 ,否則按曠工論處。產假、病假因實際情況請假時不能及時提供請假材料(病例、出生證明等開出需要一定時間),必須在材料到手的第一時間提交到學校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因個人原因提交不及時造成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五、檢查方法:采取釘釘考勤和人工全查、抽查、調查相結合的方法。 檢查時若不在相應的地點視為曠工。在閱覽室、圖書室、實驗室、器材室等進行與工作相關的事宜的可除外。學校安排的籃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訓練除外。 六、考勤量化: 1、在規定請假天數內請假不扣量化分。請假一節(開會請假)按四分之一天計算。大型集體活動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請假者到會計室上交每天100元出勤費后,憑繳費單找校長批假,且量化考核按照二倍計算。 2、曠工一天扣量化分20分;曠會一次、曠課一節扣量化分10分;開會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曠坐班、坐班遲到或早退一節均扣量化分3分;上課超過10分鐘未到,按曠課論。一天內曠課(會)三節(次)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計算。晚值班、節假日值班、周六周日值班等一夜按一天計算,曠值班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 3、根據縣局規定,因已實行寒暑假,原則上不予請事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一學期應控制在3天以內,一學年控制在5天以內,超過控制天數,按曠工處理,每超過一天扣10分。不足一天按照一天計算。 4、在正常上班期間上網打游戲、聊天等做其他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事情,按曠課處理,情節嚴重的另行處理。 5、職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計劃生育手術假、培訓進修學習等按縣教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6、長期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7、哺乳期以及懷孕期女職工申請彈性坐班不扣分,其他原因申請的每天扣2分。 七、結果運用: 1、學??记诠ぷ鲀芍芤还迹雽W期一匯總,每月一上報縣教體局。每學期曠工超過5天,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得參加本學期學校及上級任何評先樹優。 2、考勤結果納入教師綜合量化,并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3、學校實行“一崗雙責”、“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出現瀆職行為而造成學校財物損失等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在本年度內不得評先樹優。 八、本制度由學校校委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以前制定的請銷假制度同時廢止。未盡事宜,由校委會決定。遇上級檢查如果本制度與上級規定沖突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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