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zhèn)店頭初級中學教科研量化2021 | ||||||||||||||||||||||||
| 2021-01-01 點擊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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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 (1)講課比賽證書,省級(10分、8分、6分)市級(6分、5分、4分)縣級(4分、3分、1分),同時加入相應學期教師教學量化總成績。 (2)論文評獎(教育廳、局蓋章),獲一等獎的,每篇國家、省、市、縣得5、4、3、2分。第二、三作者,依次減0.5分。二等獎相對應的減0.5分。 三等獎相對應的減1分。(典型發(fā)言、演講比賽、技能賽、課件、教案、教學設計、案例、輔導、教練等列有等級的按論文獎賦分) (3)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在各級正規(guī)教育刊物的正刊上發(fā)表的,每篇國家20分,省級15分,市級10分,縣級5分。不累加,非正式刊物發(fā)表的不計分。嚴謹科學態(tài)度,嚴禁弄虛作假。 (4)認真參加課題研究,完成規(guī)定的科研任務的,每個課題,國、省、市、縣、校級課題得20、15、10、5、2分,第二、三作者,依次減1分。研究過程草率、敷衍應付的扣5分,未按時完成規(guī)定材料準備、報告撰寫等任務的,一次扣3分,扣完為止。無課題研究的不得分。最高考評分30分。 (5)科研成果:教師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獲省級教學成果獎或社科成果獎一、二、三等獎分別計8、5、3分;獲市教學成果獎或社科成果獎一、二、三等獎分別計6、4、2分;獲縣教學成果獎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2、1分; 省教科研成果獎一、二、三等獎分別計6、5、4分;市教科研成果獎一、二、三等獎分別計4、3、2分;縣教科研成果獎一、二等獎分別計2、1分。 (6)由學校逐級上報的各級先進個人或工作者,國家、省、市、縣得10、8、5、3分 (7)網(wǎng)絡教科研,按市縣對學校的要求完成相應的網(wǎng)絡教科研任務,每次根據(jù)情況量化積分,本項積分最高累計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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