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中心小學教師課堂教學行為規范 | ||||||||||||||||||||||||
| 2021-02-1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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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領導要求,鎮教研室結合當前課堂教學中發現的問題制定了《店頭鎮小學教師課堂行為規范》,請各完小組織教師學習并抓好落實。 1.教師要嚴格按照課表上課。教師不得擅自、私自調課。如有特殊情況可填寫調課單報請學校教導處批準后方可調課。 2.教師要尊重學生。上課期間,教師不得將學生驅逐到教室外,不得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對學生禁用謾罵、侮辱等粗俗語言。 3.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嚴禁教師課堂吸煙,嚴禁教師酒后上課,上課期間不準撥打電話或玩手機游戲,嚴禁教師攜帶手機進入課堂。 4.教師上課不遲到。教師如果有課,必須在上課鈴聲前2分鐘到達教室,不要讓全班學生眼巴巴等候老師,甚者讓學生去辦公室請老師上課。 5.教師不坐講(身體特殊情況除外),不趴在講桌上給學生上課。 6.教師上課要規范,不提前下課,更不能拖堂。遵循學生身心健康,尊重教育教學規律。 7.教師課堂要使用文明語言,用語要規范,提倡使用普通話。 8.本規定自規定之日起實施,請老師們自覺學習并認真落實。 店頭鎮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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