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五初級中學收費公示制度 | ||||||||||||||||||||||||
| 2021-09-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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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亂收費,學校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二、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于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學生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的制度。 三、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的制作材料、規格、樣式,應根據實際情況及動態管理、長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進行規范。要盡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范。遇有損壞或字跡不清的,學校要及時更換、維修或刷新。 四、教育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學校所在地縣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省、市、縣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做好教育收費政策信息的溝通、傳遞工作,并督導學校做好公示欄的更新維護工作。 六、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學生有權拒絕繳納,并有權向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舉報。 七、學校設有監督和舉報電話為:0539——2130138 18854993901 臨沭縣第五初級中學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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