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實驗中學垃圾桶采購合同 | ||||||||||||||||||||||||
| 2026-01-19 點擊數: | ||||||||||||||||||||||||
|
||||||||||||||||||||||||
|
||||||||||||||||||||||||
|
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合同 項目名稱:垃圾桶 項目編號:SCZG-3713292024249711 合同編號:SCZG-3713292024166809_93136 采購人(甲方):臨沭縣實驗中學 供應商(乙方):臨沭縣優潤商貿有限公司 臨沭縣實驗中學(甲方)通過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采購:垃圾桶(項目名稱), 確定:臨沭縣優潤商貿有限公司(乙方)為成交供應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 一、 采購標的 詳見附件采購清單 二、合同金額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柒佰元整,小寫:¥ 3700.00元 三、交付(服務)地點及時間 1.交付(服務)地點:山東省 臨沂市臨沂市臨沭縣順河西街10號臨沭縣實驗中學。 2.交付(服務)時間(期限):7個工作日內。 四、質保及售后服務要求 達到國家、行業及廠商有關標準,符合本項目采購人采購需求標準。 五、付款方式 1.一次性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方式:無 3.其他支付方式:無 4.供應商開戶信息 供應商開戶名稱: 臨沭縣優潤商貿有限公司 供應商開戶銀行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臨沭支行 供應商開戶銀行賬號:639045296 六、驗收 本項目按照山東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現行有效的履約驗收管理規定進行驗收。 七、保密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履行本合同項下所有工作內容及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款規定的內容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內容信息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損失。 2.乙方未按期履約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償付合同款總額:5 %的違約金,并承擔采購人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律師費); 乙方履約未達到合同規定質量需求標準的,采購人有權選擇要求供應商限期改正或者解除合同,如采購人要求限期改正,供應商還應當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 5%的違約金,并承擔采購人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律師費); 如采購人選擇解除合同,供應商除應當退回全部已支付合同金額外,還應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 5%的違約金,并賠償采購人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律師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合同金額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總額: 5%的違約金, 逾期付款超過: 7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承擔乙方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訴訟費、保全費、取證費、律師代理費)。 3.如出現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因處理投訴事宜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等導致采購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視為采購人違約。 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 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盡快通知另一方。 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如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向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訴訟。 十一、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2024年12月07日 簽訂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補充條款 無 采購人(甲方)蓋章:臨沭縣實驗中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童彥康 住所:山東省 臨沂市臨沂市臨沭縣順河西街10號臨沭縣實驗中學 電話:15910181490 供應商(乙方)蓋章::臨沭縣優潤商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孫廷敬 住所: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臨沭縣常林西大街17號臨沭第二中學門東旁第四家 電話:13793945308 附件:采購清單(采購需求及供應商報價明細) |
||||||||||||||||||||||||
|
附件【垃圾桶采購合同.pdf】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