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一初級中學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 ||||||||||||||||||||||||
| 2024-07-2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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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維護廣大適齡兒童入學權益,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根據臨沭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根據臨沭縣教體局劃定的駐城中小學劃片區域,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原則,保障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報名就讀初中七年級的學生,監護人登陸愛山東APP,搜索“義務教育招生”找到臨沭縣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填報入學報名信息,接收轄區學校審核。學校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二、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 初中七年級:①具有縣直(駐城)公辦小學六年級學籍的;②符合駐城就讀條件的本(外)縣域內小學畢業生(就讀條件見3.入學信息)。
2.招生區域 (1)沭河東街以南,中山路以東,常林大街以北,冠山路以西交匯區域。 (2)曹村貴和家園,東成小區。 (3)常林北家屬院(手拖廠家屬院),人民銀行家屬院。 (4)縣第一初級中學和紅石湖實驗學校初中部共同招生區域:玖樓小區(含玖樓新區),后楊樓。 3.入學所需材料 ①學生本人戶口屬于學校招生區域的,提供戶口簿。 ②在學校招生區域有房已居住且持有房產證的,提供戶口簿信息和房產證信息。 ③有房已居住并辦理了房產證抵押貸款的,或者有房已居住但未辦理房產證的,提供戶口簿信息和不動產查詢信息。 ④居住房屋屬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戶口簿信息和拆遷安置協議信息。 ⑤居住房屋屬小產權的,提供戶口簿信息、購房協議信息、山東省臨沂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統一收款收據、街道政府出具的購房證明信息。 ⑥祖孫三代共同居住、在同一戶口本上,孩子父母為獨生子女,且駐城無房產。如孩子父母駐城有房產,按父母房產所在區域入學。提供戶口簿信息、房產證信息、孩子父母的獨生子女證明信息。 ⑦屬于外省市縣區農村戶口、在臨沭城區務工經商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駐城學校招生范圍內居住的,提供戶口簿信息、父母一方至少一方持有臨沭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信息;父母一方至少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信息或工商營業執照信息;位于駐城學校招生區域內的住房租賃信息。 ⑧屬于招商引資者子女入學,提供企業相關證明信息、臨沭縣招商局相關證明信息。 備注:①條件中的住房,指適齡兒童本人或監護人自有且已實際交房入住的房產。產權人為共有的,產權份額應不少于50%。房產用途(性質)須為住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儲藏室、車庫等非住房不能作為入學房產。 ②凡是用住房作為條件入學的,如學生戶口與房產登記人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交父母結婚證或孩子的出生證明。 ③第5項小產權房和第7項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以及其他入學材料不規范的情況,學校需統一組織入戶調查核實。 ④第7項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在學校招生名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按照以上條件招生,當學校無法接收時,予以調劑。 ⑤以下情況不作為入學條件: *只簽訂購房合同但房子未交付使用或者雖交房但未入住的。 *購買“二手房”但未完成過戶的。 以上所需信息,在入學招生平臺報名時,通過與相關部門數據對接,實現大數據智能匹配的,不需要上傳證明,直接提交報名;需要上傳證明材料的,要根據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報名。 4.工作流程 根據臨沭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會議精神,我校新生入學全部實行平臺報名。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時均需由監護人登陸愛山東APP,搜索“義務教育招生”找到臨沭縣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填報入學報名信息。需上傳證明材料的要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照片。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 平臺報名時間 監護人登陸愛山東APP,搜索“義務教育招生”找到臨沭縣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 七年級學生報名時間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學校審核時間 義務教育學校審核時間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2日。招生學校通過平臺大數據對監護人填報的信息和上傳的證明材料進行比對審核,對需要線下核實的進行線下核實。網上審核期間,監護人可登錄報名平臺查看審核結果。審核過程中,因證明材料不齊全或數據填報有錯誤等原因被招生學校駁回修改的,監護人可以咨詢招生學校并根據學校要求重新填報報名信息。 (二)發放入學通知書 ①新生入學通知書縣直小學、駐城小學畢業生的入學通知書由原畢業小學負責發放到新生。 ②符合來一初就讀的鄉鎮小學畢業生,縣外小學畢業生的入學通知書由第一初級中學負責發放到新生。 (三)新生報到:七年級新生報到時間具體見錄取學校通知 四、學生資助救助 (一)資助范圍 城鄉義務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標準 寄宿生:小學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非寄宿生:小學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三)辦理流程 ①申請:生活費補助按學年申請。每學年開學初期,向學校提交申請,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 ②評審:學校應成立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費補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進行評審。并提出本校當年享受生活補助初步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評審工作應按學年進行。每年春季學期應對轉學、退學學生情況進行統計,及時調整和變更資助學生信息。 ③審核:學校將評審結果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④公示:學校應將義務教育生活費補助評審結果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⑤發放: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資金按學期集中發放。學校應將生活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卡或社會保障卡發放給學生,將發放情況逐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五、學校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馬貴勝 副組長:伏開清金懷振 張永團 袁 林 組員:許振強 葛成文 周成杰 楊顏華 王濟嶺 張兆才 徐應曼 初中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金老師:15963482602 許老師:18854489766 徐老師:13685396358 臨沭縣第一初級中學 202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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