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蛟龍鎮(zhèn)初級中學2021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救助方案 | ||||||||||||||||||||||||
| 2021-04-03 點擊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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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對象: 1、孤兒、單親、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 2、家庭因天災人禍,父母有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的學生。 3、父母勞動能力,經濟收入低的學生。 4、家庭因其他原因造成學生貧困產生輟學思想的學生。 二、救助程序 1、每學期開學,個人提出申請,班主任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申請表及各種材料上報審查。城鄉(xiāng)低保戶,農村特困戶等需提供相關證件及附印件;重大疾病需提供近兩年的病歷及藥費單據(jù);傷殘需提供傷殘證明或殘疾證。 2政教處組織班主任家訪調查。 3、學校校委會會研究確定救助人員等張榜公示。 三、資金來源 1、政府貧困生救助專項資金。 2、社會各界人士捐助。 四、免于補助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列為本年度貧困生救助對象,已列入救助對象的,學校有權停發(fā)其救助金: 1、本年度因違紀而受學校或班級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 2、學習不努力,上學年兩學期均有不及格現(xiàn)象者;上學年兩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總評在班級后5%者; 3、組織紀律散漫,經常遲到、早退或曠課者。 五、心理輔導 實行班主任導師制,各班主任為家庭困難學生成長導師,要關注學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及早發(fā)現(xiàn)苗頭,及時與學生溝通交流,給予學生精神上的關注和鼓勵,指導學生建立勵志苦學的理想,并給予學習方面的指導。答疑學生在發(fā)展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幫助學生處理心理問題,依據(jù)學生的成長發(fā)展需要,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共同研討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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