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曹莊鎮初級中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2022 | ||||||||||||||||||||||||
| 2022-01-0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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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精準扶貧,切實做好我校資助工作,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幫助,我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機構 (一)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校級領導小組 組長:張玉峰 副組長:于濤 于志福 組員:王濟龍 陳久龍 賈貴虎 李成鵬 趙偉 李學藝 (二)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年級小組 組長:各年級主任 組員: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 (三)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班級小組 組長:班主任 組員:任課教師、學生代表(不低于班級人數的10%)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認定依據及認定條件: (一)認定檔次: 分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三個檔次。 (二)認定依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般困難學生"。 1.父母務農無其它經濟來源,家庭經濟負擔較重的; 2.學生基本生活費低于學校所在地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學校學生日常平均消費水平;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困難學生"。 1.父母務農或父母一方暫時失業,家庭成員中有殘疾或疾病且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 2.單親家庭且單親父(母)無經濟收入或收入無法維持學生 本人學習、生活需要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特殊困難學生"。 1.扶貧部門認定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特困供養人員; 3.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4.孤兒、困境兒童; 5.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6.直系親屬中有長期患重病,且醫療費用數額巨大,造成嚴重家庭經濟負擔的; 7.烈士、優撫家庭子女等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民政部門指定的救助對象;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遇突發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三)認定條件 1.全日制在校學生; 2.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團結友善; 3.家庭經濟困難,符合認定標準中相應條款。 三、認定程序 (一)信息收集 1.學校在每學年開學伊始,應通過家長會、班會、家訪、網絡,校內展板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宣傳資助政策。 2.需要申請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及監護人應共同如實填寫《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由班主任,班主任召開班級評審小組會議,確定本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班主任上報年級組,年級主任召開年級評審小組會議,平衡評審出本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年級組上報政教處,校長召開校級評審小組會議,平衡評審出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已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簽署《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承諾書》,存檔備用。 (二)認定程序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如遇特殊原因學期內可作調整。 2.班主任召開班級評審小組會議,班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材料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和條件》進行評議,對于平臺比對出的如建檔立卡、孤兒、殘疾、低保、特困供養等特殊學生,直接評議為特殊困難,對于其他申請的學生,班級評審小組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應分組進行學生談話,家訪等方式,確切了解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并做好談話和家訪記錄,再次召開班級評審會議,根據記錄情況,對這些學生的家庭困難情況進行排序,并認定出困難檔次,一般困難、困難或者特殊困難。班主任整理匯總,評審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報年級認定小組進行審核。 3.年級主任召開年級評審小組會議,年級認定小組要認真審核班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統籌各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結合各村差異等因素,抽查部分學生,并進行電話家訪,根據調查情況,在征求班級評議小組意見后,對各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或人數予以適當調整。年級認定小組審核通過后,評審小組全體成員簽字,提交學校審核。 4.校長召開校級評審小組會議,校級評審小組要認真審核年級評議小組申報的結果,在征求年級認定小組意見后,對各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或人數予以適當調整。最終的評審結果,校級評審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5.校級評審小組審核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要在學校公示欄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留下學校和縣局舉報電話。在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時,不能涉及學生個人及家庭的隱私,只能出現班級和姓名。 6.公示期間,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年級認定小組提出異議。年級認定小組應進行調查,如情況屬實,應協調班級評議小組進行調整。并在接到異議材料的24小時內予以答復。 7.如師生在接到年級認定小組答復后仍有異議,可向校級認定小組提請復議,校級認定小組進行調查,如情況屬實,通知年級認定小組進行調整。并在接到異議材料的24小時內予以答復。 8.對于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應不定期進行家訪,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學校應馬上取消其受助資格。 9.負責資助的工作人員,根據校級評審結果,登錄山東全國資助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在系統內進行困難學生等級的認定。 (三)信息上報 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向縣教體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匯總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花名冊》,由縣教體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并管理資助金的發放。 (四)檔案保存 班級、年級、校級各方面的工作,資助工作人員應及時留下照片等資料,整理存檔,并適當宣傳,在公眾號發表。檔案保存至少五年。 四、工作規范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是資助政策實施的起點,各級認定小組要認真履責,堅持原則,嚴格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杜絕弄虛作假。 2.學校提高資助政策及執行情況的透明度,設立資助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公開所有資助項目,公開所有申請條件,公開所有評審過程,公開所有資助結果。主動接受全校師生對認定工作的監督投訴,并認真核實情況,及時回復處理意見。當然公開中應切實注意保護學生的隱私。 3.各班級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和學生資助政策宣講,引導學生(監護人)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實時掌握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并依照情況變化及時做出調整。 臨沭縣曹莊鎮初級中學 2022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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