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zhèn)店頭初級中學年資助政策和申請指南 | ||||||||||||||||||||||||
| 2022-04-0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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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長: 你們好!為了進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讓廣大家長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國家資助政策,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濃厚氛圍,確保國家資助政策順利貫徹實施,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開展2022年春季教育資助政策宣傳活動。 資助項目:生活補助 資助對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 資助標準:寄宿生生活補助: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一、申請指南 辦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填寫申請表。經學校評審、公示,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批準后予以資助。 (一)資助范圍 店頭中學在校的有學籍的,初一到初三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二)認定檔次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可分為特殊困難,困難,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三)認定依據 二、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依據以下因素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勞動力及職業(yè)狀況、家庭財產及收入、家庭負擔等情況。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三)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fā)展水平、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情況。 (四)突發(fā)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fā)意外事件等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包括學生消費金額、消費結構等情況。 (六)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因素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受助資格: (一)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購房、購車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 (三)生活奢侈浪費的,如購買與學習無關的高檔消費品、經常自費外出旅游且消費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經常出入營業(yè)性網吧等; (四)有抽煙、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三、認定程序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tài)調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個人申請、學校認定、結果公示、建檔備案等環(huán)節(jié)。 2.學生或監(jiān)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如實填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提供建檔立卡、特困供養(yǎng)、城鄉(xiāng)低保、孤兒、烈士子女、殘疾以及自然災害、突發(fā)事件、重大疾病等相關證明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材料。 3.評議小組收集學生或監(jiān)護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材料,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等因素,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并按困難程度進行排序,報認定小組審核。 4.認定小組匯總、審核評議小組提交的初步評議結果,統(tǒng)籌各評議小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初步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及檔次,并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不少于2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 5.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匯總、審核認定小組提交的初步認定結果,統(tǒng)籌各認定小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予以適當調整,并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6.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 請各位家長認真閱讀,如果想申請寄宿生或非寄宿生補助,請咨詢各班班主任。 店頭初級中學 2022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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