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臨沭縣玉山鎮東盤初級中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細則 | ||||||||||||||||||||||||
| 2022-04-0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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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精準資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確保資助政策有效落實,根據《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魯教財發(2019)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當地居民生活水平,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認定與資助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認定依據,認定標準和尺度要統一,確保公平公正。 (二)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既要做到認定內容、程序、方法等公開透明,又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三)堅持積極引導與自愿申請相結合。既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情況,主動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也充分尊重個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 二、認定依據及條件 (一)認定依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主要依據家庭經濟因素、特殊群體因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突發狀況因素、學生消費因素、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等。 1.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2.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是否屬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3.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4.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等級以學生所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相關材料為評定依據,結合被評定者所在班級的民主評議結果進行綜合認定。 (二)認定等級: 三檔:特殊困難 二檔:困難 一檔:一般困難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條件: 三檔:特殊困難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僅靠政府救濟的; 2、家庭成員主要勞動力長期患病或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家庭成員老弱幼小,沒有直接經濟來源,無生活依靠的; 3、家庭發生重大事件而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 4、因災害導致“三無”(無房屋、無父母、無收入)的。 二檔:困難 家庭收入低或無固定經濟收入,學生本人在園的基本學習、生活得不到經濟保障的,每月獲得的全部生活費用在鄉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家庭人口多,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 2、父母有一方或雙方下崗,或者父母有一方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 3、父母以務農為主,且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的; 4、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一檔:一般困難 家庭收入較低,學生本人在園的學習、生活只能得到基本的經濟保障,每月獲得的全部收入低于鄉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家庭遭遇突發事件導致家庭收入大幅降低的; 2、單親家庭且收入低的; 3、家有病人需要常年治療的; 4、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受助資格: 1、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購房、購車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費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 4、有其它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三、認定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學校認定、結果公示、建檔備案等環節。 (一)每學年開學前,學校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向學生和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并發放家庭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二)學生或監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如實填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除山東省建檔立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中所含學生外的申請學生可提供建檔立卡、特困供養、城鄉低保、孤兒、重點困境兒童、烈士子女、殘疾或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相關材料進行申請。 (三)各班級評議小組收集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材料,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等因素,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各班由評議小組進行審核。按困難程度進行排序,報年級認定小組審核。 (四)年級認定小組匯總、審核評議小組提交的初步評議結果,統籌各評議小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初步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及檔次。 (五)學校領導小組匯總、審核認定小組提交的初步認定結果,統籌各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予以適當調整。 (六)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并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 (七)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并按要求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八)建立學生及監護人家庭經濟情況個人承諾制度。 今年個人申請中由學生及監護人對家庭經濟情況進行屬實承諾,加強學生及監護人誠信教育,對有不良誠信記錄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做出處理。發現問題一經查實取消其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明確責任主體,包括對弄虛作假學生的懲處。 四、認定機構 (一)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玉山鎮東盤中學成立由魏中華任組長的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魏中華 副組長:武超建田立超 成員: 邰玉開于恒召張寶鵬袁青山 閔慶棟孟娟 袁英杰李錦香 (二)認定小組 根據本校九年一貫制以及班額數量較少的特點,我們分成1-3年級、4-6年級、7-9年級三個認定小組。由相關年級負責人任組長,相關年級班主任任組員。 (三)評議小組 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議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學生代表(不低于班級人數的10%,且不能是評議對象)任組員。 五、舉報電話 為保證學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順利開展,現公布以下咨詢和舉報方式: 咨詢電話:13954464880李老師 舉報電話:0539-6451015辦公室 東盤初級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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