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四實驗小學2026年學生資助申請指南 | ||||||||||||||||||||||||
| 2026-03-0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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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助對象及條件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是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優先認定: 1、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2、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或孤殘學生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3、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者; 4、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5、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 6、享受農村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7、有其他特別困難情形者。 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學校優先對其資助,并且給予最高資助標準。 二、資助標準 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元,按學年發放。 三、申請指南 1、學校召開班主任會議,明確申請要求。 2、班主任召開班會,向學生宣傳到位,做到人人知曉。 3、有意愿學生向班主任上交書面申請,并提交本社區或村委會提供的致貧材料。 4、各班級成立評審小組(應包括教師、學生、家長)。 5、各年級成立評審小組(應包括教師、學生、家長)。 6、年級進行公示(公示3天)后上報學校,進行學校審核。 7、學校進行公示(公示5天)。 8、上報資助中心。 四、申請流程 學生申請——評審評議——學校審核——學校公示 其中評審評議流程為:班級評議——年級認定——校級認定 五、評審機構 1、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之強 成員: 柏應娟 高國慶 2、評審工作小組 組長:郭麗娟 成員:陳媛 張梅 劉芳 史榮國 六、注意事項 1、資助工作是國家的一項扶貧政策,要嚴格按上級指示精神去評審,要經得起檢查。 2、嚴禁按成績進行資助,嚴禁投票產生人選。 3、嚴禁按人情進行資助。 4、發放時,不能截留,不能二次分配。 七、咨詢電話 0539-2138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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