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紅石湖實驗學校2024年學生資助方案 | ||||||||||||||||||||||||
| 2024-08-0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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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好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育基金會學生資助工作的各項任務,確保我校學生資助工作有計劃有步驟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計劃。 一、基本情況? 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安排的工作要求開展“資助”工作,力爭讓貧困生享受到政府好政策的惠顧。? 二、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 開學初我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中層領導和班主任為組員的“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受助資格評審認定小組和全國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為“資助”工作提供組織保證。班主任做好家訪,了解學生家庭情況,上報德育處建好貧困學生數據庫,確保資助信息準確。 (二)組織全校教師學習資助政策,規范資助工作的程序 明確我校“資助”的目標任務、貧困生的界定標準,資助標準和實施范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小學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計劃,宣傳方案,并確定工作安排。? (三)加強資助政策宣傳,做好資助典型教育 一是宣傳好資助政策。學校對資助條件、資助標準、資助名額、評定程序、資金來源等相關內容進行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讓學生、家長和社會全面了解政策,實行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宣傳好資助典型。對社會團體、愛心人士的助學善舉進行充分的宣傳報道,對學校開展資助工作的好做法進行及時的總結推廣,營造捐資助學的和諧氛圍,促進學生資助工作健康發展。學校在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中,通過舉行助學金發放儀式、發表受助感想、主題作文比賽、向捐助人寄送感謝信等形式,對學生進行感恩教育和勵志教育,促進學生形成自強自立、回饋社會的良好道德品質。 (四)規范資助對象認定工作,保證資助公平公正 認定資助對象必須堅持以下程序: 1、調查摸底。通過教師家訪等途徑全面了解和收集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班主任和輔導員按類別、分層次進行匯總,形成貧困生信息庫;對學生家庭狀況進行跟蹤監控,準確掌握學生家庭動態。 2、學生申請。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組織學生填寫資助申請表,申請表須加蓋村委會公章,學年中途若有調整也必須申請。資助申請表學校存檔。 3、評審。學校組織專班根據資助條件和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班主任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實行三級評審制度,評審小組名單上墻公布,并存檔備查。 班主任對本班提出申請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并逐個走訪了解學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對申請資助的學生進行逐一審選,初步擬定資助對象,形成班級評審學生名單;年級評審小組匯總各班級信息形成年級評審學生名單;校級評審小組最終確認全校資助學生名單。 4、公示。對通過評審初步擬定的資助對象進行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分為班級公示和學校公示。公示期內若有異議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和調整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5、上報審批。學校將公示無異議后的名單上報中心學校。 6、發放資助資金。學校在收到專款后立即將資金落實到學生手中。 (五)健全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規范資助行為 1、建立和完善具體的工作制度或實施細則。制訂學生資助工作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評審制度;資助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2、落實資助對象動態管理機制。每學年組織一次申請,每學年評定一次資助對象。學年中途資助對象轉出縣外的,學校按程序評選新的資助對象替換。對受資助后生活鋪張浪費、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的,取消受助資格。 3、規范資助資金發放管理。對已經審定的免費對象,學校應在開學時免收學費,對入學收費后審定的免費對象,學校要在收到專款后如數退還給學生;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采取現金或飯卡充值的方式發放。對因學生異動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資金,學校要如實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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