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一初級中學關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和申請指南 | ||||||||||||||||||||||||
| 2024-02-1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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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范圍 城鄉義務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補助標準 寄宿生:小學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非寄宿生:小學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辦理流程 ①申請:生活費補助按學年申請。每學年開學初期,向學校提交申請,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 ②評審:學校應成立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費補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進行評審。并提出本校當年享受生活補助初步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評審工作應按學年進行。每年春季學期應對轉學、退學學生情況進行統計,及時調整和變更資助學生信息。 ③審核:學校將評審結果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④公示:學校應將義務教育生活費補助評審結果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⑤發放: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資金按學期集中發放。學校應將生活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卡或社會保障卡發放給學生,將發放情況逐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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