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實驗中學2024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指南 | ||||||||||||||||||||||||
| 2024-08-08 點擊數: | ||||||||||||||||||||||||
|
||||||||||||||||||||||||
|
||||||||||||||||||||||||
|
學生資助工作是黨和國家為促進教育公平,解決貧困學生上學難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也是惠及全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資助相關政策規定基礎上,積極探索各種有效途徑,實施過程中精心組織,真心對待,誠心幫助,公平評審,想方設法解決貧困學生的實際困難。為確保廣大學生全面了解我校資助工作內容,特印發此指南。 一、資助項目 (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設立的資助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 1、資助范圍 在全日制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就讀,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貧困在校生,可以享受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政策。 2、資助范圍和標準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等:25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500元/年。 本助學金分春、秋兩季發放。 3、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本學年被認定為經濟困難學生。 (二)普通高中免學雜費 1、資助對象 免學雜費對象為脫貧享受政策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各市免學雜費學生人數由各市根據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有關數據確定。 2、資助額度 免學費標準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費標準執行。 3、申請、審批程序 ①學年申請和評審; ②學年初,學生根據本細則規定的免學雜費范圍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遞交《普通高中免學雜費申請表》; ③學校對申請學生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學費減免。 (三)校內資助 國家免學費政策之外的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和其他資助項目需學生申請,學校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資助名單。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資助對象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茖W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3.資助標準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 3.申請流程 ⑴登錄生源地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國家開發銀行官網點擊進入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冊并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貸款申請,《申請表》并簽字。 ⑵系統提示通過預申請的,《申請表》并簽字后,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 ?、俏催M行預申請的同學,但確因家庭經濟困難需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可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預申請或依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⑷申請貸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手續: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未通過預申請的同學還需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1份,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 ?、沙挚h級資助中心《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開展的一項工作,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獲得國家、校級專項資助資金的基礎工作。只有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才能申請有關資助金。 (一)認定范圍:我校全體在校學生。 (二)認定對象: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三)認定檔次和比例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分為特殊困難、困難、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2、認定的困難學生總數為學校學生總數的10%左右。 3、因班級之間學生經濟情況可能存在差異,學校在進行經濟困難學生名單確定時不以班級為單位,而是以學校學生總數為標準全校進行統一調配。 (四)認定機構 認定機構包括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年級認定小組、班級評議小組。 學校認定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中層領導等擔任成員。 年級認定小組:由年級主任任組長,班主任擔任成員。 班級評議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班干部、學生代表擔任成員。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班級總人數的10%,評議對象不應作為評議小組成員。 (五)認定程序 嚴格按照個人申請、班級評議、年級審核、學校審批的認定程序開展工作,做好公示工作,整個認定工作做到逐級審核、層層把關,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程序規范,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1、申請學生向班級評議小組提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2、班級評議小組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民主評議,結合學生日常生活、學習表現等確定學生是否困難及困難檔次,并將評議結果在班級范圍內進行公布,只公布姓名和困難檔次,公布無異議后報年級學生資助認定小組。 3、年級認定小組審核班級評議小組報送的評議結果,并將審核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檔次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 4、學校資助管理中心審核認定小組報送的評議結果,并將審核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檔次在學校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 (六)認定標準 我校認定標準暫設置特殊困難、困難、一般困難3個檔次(注意:此認定等級不代表最后的助學金評定等級,僅代表具有獲得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的資格。) 特殊困難檔次是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城鄉特困供養學生、孤兒、重點困境兒童、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遇突發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困難檔次是指父母務農或父母一方暫時失業,家庭成員中有疾病且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單親家庭且單親父(母)無經濟收入或收入無法維持學生本人學習、生活需要的;父母務農或父母一方暫時失業,有多名子女同時在接受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普通學歷教育,家庭經濟負擔較重的;因遭受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家庭財產損失較重的;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一般困難檔次是指家庭主要成員有一定勞動能力,有少量經濟來源。但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仍然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認定為經濟困難學生: 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由于家庭建房、購房、購車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由于生活奢侈浪費等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有抽煙、酗酒、賭博等不良習氣者;同學舉報經核實或學生管理部門認定有奢侈消費行為者;有其它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三、學生資助申請流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個人申請、學校認定、結果公示、上報審核、資金發放等六個環節。 ?。ㄒ唬┨崆案嬷W校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向學生或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并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二)個人申請。對經信息比對確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校向學生或監護人逐一發放“申請表”,并指導填寫。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自愿提出資助申請,據實填寫“申請表”。 (三)學校認定。對已經相關部門信息比對確認的學生,直接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學校應認真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結合家訪、電話訪談等方式核實的情況,對學生資助申請進行綜合評審認定。 對政策規定需要分檔資助的,應根據學生家庭的困難情況,劃分認定等級。 ?。ㄋ模┙Y果公示。學校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名單及檔次,在適當范圍內、以適當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即時撤回信息。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學校應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復核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 ?。ㄎ澹┥蠄髮徍恕W校在“申請表”的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整理學生申報材料、填報申報學生名單匯總表,上報當地教育部門所屬學籍管理機構、資助管理機構審核確定資助名單(紙質版與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必須一致)。 (六)發放資金。教育部門將審定的資助對象造冊報同級財政等部門核撥資助資金,主管部門及時將資金發放至學生資助卡(普通高中學校免學費資金撥付至學校賬戶)。學生資助項目一般按學年申請和評審,資助資金按學期發放。 四、學生資助資金管理 1、學校除嚴格執行學生資助各項目文件的具體要求外,學生資助資金還應執行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2、學生資助資金由財政、教育等部門共同管理。財政部門負責學生資助資金分配和預算下達,教育部門負責編制學生資助資金年度預算草案、提出預算分配建議、完善學生學籍和資助信息系統,會同財政等部門對資金使用和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3、學校是學生資助資金使用的責任主體。應當切實履行法人責任,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將資助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具體組織預算執行。 4、學生資助資金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機制,應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政策,??顚S?,嚴禁擠占、挪用、虛列、套取等。違反規定使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