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中山路小學學生資助申請指南 | ||||||||||||||||||||||||
| 2026-01-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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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告知。學校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向學生或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并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二)個人申請。學生本人或監護人自愿提出申請。 (三)學校認定。各學校實行班級、年級、學校三級認定程序,班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綜合考慮學生日常消費情況以及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開展認定工作,按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劃分資助檔次,然后保報年級學生資助工作小組進行審核,最后報學校資助小組進行審核確定最終名單。 (四)結果公示。學校資助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后,應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 (五)建檔備案。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學生的認定匯總表、申請表、承諾書、公示圖片及其他相關材料按照順序整理歸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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