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中山路小學學生資助政策 | ||||||||||||||||||||||||
| 2026-01-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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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和教育工作要求,為確保國家助學金政策落實到位,現將臨沭縣中山路小學學生資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確保國家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小組,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擔負起落實學生資助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國家資助政策宣傳,精準認定資助對象,規范學生資助檔案建設,確保國家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二、加強宣傳工作,確保資助政策知曉率達到100%。 學校要組織學生及家長認真學習國家資助政策,通過家長會、主題班會等有效形式,將國家資助政策項目、受助條件、資助標準等宣傳到位,確保每一名學生及家長知曉國家資助政策。 (一)資助項目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學生助學金政策. (二)資助對象 國家資助政策資助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 1.經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監測的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子女; 2.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員是低保對象)學生; 3.經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供養學生; 4.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5.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確認的烈士子女; 6.經殘聯部門確認的殘疾學生; 7.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全國防返貧監測信 息系統監測的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子女,享受國 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疫情)造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的低收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認定工作流程 認定資助對象必須堅持以下程序: 1、調查摸底。通過教師家訪等途徑全面了解和收集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按類別、分層次進行匯總,形成貧困生信息庫:對學生家庭狀況進行跟蹤監控,準確掌握學生家庭動態。 2、學生申請。每學年開學初,學校組織學生填寫資助申請表,資助申請表學校存檔。 3、評審。學校組織領導小組根據資助條件和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對申請資助的學生進行逐一審選,初步擬定資助對象,評審小組名單上墻公布,并存檔備查。 4、公示。對通過評審初步擬定的資助對象進行為5個工作日的適當形式的公示。公示期內若有異議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和調整。 5、上報審批。學校將公示無異議后的名單上報縣資助科。 6、發放資助資金。 四、加強資助宣傳和教育工作 宣傳好資助政策。學校對資助條件、資助標準、資助名額、評定程序、資金來源等相關內容進行廣泛宣傳,讓學生、家長和社會全面了解政策,實行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學校在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中,通過舉行助學金發放儀式、發表受助感想、主題作文比賽等形式,對學生進行感恩教育和勵志教育,促進學生形成自強自立、回饋社會的良好道德品質。 五、健全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規范資助行為 1、建立和完善具體的工作制度或實施細則。制訂學生資助工作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評審制度;學生資助資金發放管理制度;資助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2、落實資助對象動態管理機制。每學年組織一次申請,每學年評定一次資助對象。學對受資助后生活鋪張浪費、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的,取消受助資格。 3、規范資助資金發放管理。學校在收到專款后立即將資金落實到學生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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