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光明路小學2025年資助政策及申請指南 | ||||||||||||||||||||||||
| 2025-03-0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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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助對象 各類助學金及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對象必須是具有戶籍及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兒童),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優先申報各類助學金: 1.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 2.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 3.低保家庭學生; 4.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5.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6.孤兒; 7.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8.重點困境兒童; 9.烈士子女; 10.低保邊緣家庭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 11.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意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學生本人或者學生父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學生。?? 二、資助標準 我校為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執行小學非寄宿生資助標準;根據最新上級文件標準,每年每人625元,每學期312.5元,自本學期開始執行。 三、資助流程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山東省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及資助認定申請表》,經所在班評議、學校評審、公示,無異議后,學校逐級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予以資助。 四、認定及審核時間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年9月30前,學生填寫申請表。每年11月核實材料,12月前后發放生活補助。每學期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五、注意事項 本次申報屬于自愿申報行為,保證申報的信息及材料均屬真實、完整和準確;接受學校及其上級管理部門的核實調查、公示及結果核定;學校及其上級管理部門依法依規使用本次申報信息和結果;申請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實,需承擔相應后果。 臨沭縣光明路小學 202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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