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光明路小學學生資助三級評審認定制度 | ||||||||||||||||||||||||
| 2025-03-0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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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實施好我校貧困生的資助工作,確保資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要求和有關部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我校學生資助三級評審認定制度。 一、評選范圍及補助標準 享受資助評選范圍為在我校學籍審批通過的在校學生。學生在校期間觸犯法律、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因其他原因學校認為不應資助者,不能認定為資助對象。 二、三級評審認定程序 資助評審認定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文件精神進行操作,嚴格按照評選條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在享受資助范圍內的學生中組織評審。 1.組織申請: 在學校資助辦公室的指導下,貧困申請由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組織實施,由班級評議小組簽署班級審核意見并簽名。 2.三級評審: 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對受助學生資質進行嚴格認定。 (1)一級評審由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審核,由班級評議小組評定并簽署班級審核意見,在班級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年級評議小組。 (2)二級評審由年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評審后的相關材料經公示無異議,報校級評議小組。 (3)三級評審由學校校長負責,校長和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一、二評審情況對我校享受資助學生情況進行最終認定簽字,并簽署認定意見。學校資助辦公室將學校認定結果上報,為受助學生辦理相關資助手續。 三、校內資助及其他資助的評審均參照本制度執行。 臨沭縣光明路小學 202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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