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第二中學2025-2026學年度關于高中貧困學生救助實施方案 | ||||||||||||||||||||||||
| 2025-10-0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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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全面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困、助學、育人工作,充分體現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副組長:王曉燕張為樂 工作人員:鐘景申 張建國 胡浩年級主任 各班主任 二、工作要求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針對性強,涉及面廣,資金投入大,受益人數多,工作層面多,我校嚴格按照上級資助政策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把學生資助工作抓好、抓實。 1、學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于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完善制度,嚴格程序,細化管理,確保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專款專用。 2、嚴格界定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學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科學可行的資助對象認定工作機制,加強資助對象認定與公示工作,保證資助資金真正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 3、不定期地抽查核實受助學生名單及資助資金發放信息,堅決杜絕虛報名單、套取國家資助資金現象發生,確保讓所有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享受到國家資助。 三、工作職責 全面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把好資助程序關和受助學生名單審核關,對受助學生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把好資金發放關,按照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各類資助資金;把好信息報送關,及時準確按照要求報送相關資助信息;維護好資助系統信息、把好信息安全關,確保受助學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受助學生信息檔案,并保證其詳實性和準確性。 1、整理學校貧困生資料,做好貧困生的檔案材料留存。 2、開展貧困生救助的各項活動,救助物品、資金發放及時公示。 5、了解救助學生的相關信息,并做好救助學生的家庭走訪,開展相應的貧困學生家庭春節慰問等救助工作。 四、救助范圍 每學年開學前,學校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學生談話、學生本人申請、班主任反饋等途徑對困難家庭學生摸底、詳細了解學生家庭困難造成原因,在享受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并依據學校救助制度給予一定資助(學費減免、愛心一日捐、春節走訪)。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殊困難(每學年3檔2800元)。 (1) 建檔立卡(邊緣、即時幫扶)貧困家庭學生; (2)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3) 城鄉特困供養學生; (4) 孤兒; (5)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6) 烈士子女; (7) 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8) 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意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學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困難(每學年二檔2300元)。 (1)家庭人口多,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 (2)父母有一方或雙方下崗,或者父母有一方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 (3)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的; (4)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困難(每學年一檔1800元)。 (1)家庭遭遇突發事件導致家庭收入大幅降低的; (2)單親家庭且收入低的; (3)家有病人需要常年治療的; (4)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受助資格。 (一) 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 由于家庭建房、購房、購車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 (三) 由于生活奢侈浪費等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 (四) 有其它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五、制度宣傳 制訂相應的宣傳方案,利用校園宣傳欄、主題班會、班主任微信群等各種形式,向師生進行廣泛宣傳,使學校救助制度師生知情、家長了解。 充分發揮自媒體、頭條等宣傳渠道的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救助氛圍。對學生進行政策宣傳,使廣大學生及其家長知曉受助的權利,及時總結學校資助工作中存在問題,以便于調整和提高救助的精準度,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臨沭第二中學 202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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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臨沭第二中學2025-2026學年度關于高中貧困學生救助實施方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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