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三初級中學實驗課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1-05 點擊數: | ||||||||||||||||||||||||
|
||||||||||||||||||||||||
|
||||||||||||||||||||||||
|
1.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各級主管領導負責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法規、制度,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落實防火、防盜、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備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實驗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用余的一般藥品要保管好。當班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4.實驗室對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險品要加強管理。使用劇毒藥品一定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兩人領取,領用數量應用多少領多少,對用余的危險品應及時交危險品倉庫暫存,嚴禁存放在實驗室內。對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專人負責管理。 5.凡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兩人以上進行,任課教師必須首先講清操作規程、安全事項,再進行實驗。不得讓非實驗人員操作。凡須持證上崗的崗位,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6.對于易燃、有毒氣體鋼瓶和壓力容器,應嚴格按規定存放于專門地點,用后及時關閉閥門開關,嚴禁違章操作。 7.嚴禁亂拉亂接電線,經常檢修、維護線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嚴禁在實驗室內抽煙及未經批準動用明火。 8.對違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工作不負責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必須追究責任,按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