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實驗中學體育課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4-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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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科科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生在參加田徑、軍訓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2.體育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并及時向校長室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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