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第一中學校園安全重要信息報送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1-0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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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規范和完善學校安全緊急、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維護校園安定穩定局面,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園安全重要信息的范圍 1、各種政治性事件,各種非法聚集、示威、上訪、游行、靜坐和張貼大小字報的苗頭及行為。 2、自殺、行兇的傾向或行為。 3、師生傷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 4、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 5、師生違法或嚴重違紀現象。 6、失竊、盜竊現象、師生起哄現象和火災、水災等安全隱患事故。 7、師生患精神分裂癥,或有精神障礙和嚴重心理障礙的以及由此引發的影響校園安定穩定的事件。 8、因教學、管理、保衛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和混亂以及影響社會或校園安定穩定的其它因食物中毒或傷病住院等事故。 9、學生出走、失蹤、末經請假擅自離校未歸、末按時注冊或請假后末按期歸校的現象。 10、國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時期的學生思想動態和反應。 11、校外人員到校內游串或各種傳銷、推銷活動。 12、影響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定穩定的其它事件。 二、校園安全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1、對安全重要信息,必須做到發生或發現后即時上報,不得延誤,并對事態進展、處置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等情況要及時續報。 2、對安全重要信息,必須全程、準確匯報,出現漏報、遲報、瞞報等現象,視情節影響和后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所轄范圍信息的報送責任人,學校校長為學校安全重要信息的報送責任人和審核人。安全辦、辦公室為學校具體報送人。 3、在一般情況下,信息報送實行逐級上報制度。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先越級匯報。 4、要建立暢通、高效的安全重要信息上報和反饋渠道。通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饋網絡,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做到遇事必報,大事即報,反應迅速,措施得力,處置得當。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并按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維穩要求及時上報維穩信息,確保我校校園的和諧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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