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 | ||||||||||||||||||||||||
| 2021-01-0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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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落實“減負”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學生的作業量、作業時間符合上級有關規定。 3、明確并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嚴格遵守課堂時間。按時進教室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外出;上課時間不接打電話;不得自行提前或滯后上課、下課。 4、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5、課前清點學生人數,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樓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6、上課期間,教師不準將學生拒之門外或滯留在辦公室內,更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或回家。 7、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8、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并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匯報。 9、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10、教師要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諷刺、挖苦、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1、到專用教室上課,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 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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