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 | ||||||||||||||||||||||||
| 2022-02-1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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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命,應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食品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和獎懲等方面獲得充分授權。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強化過程管理; (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四)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養護管理; (六)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九)餐廚廢棄物處理管理; (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四、開展定期自查。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相關要求,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制訂實施有關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五、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報告、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做好單位資質證件、人員管理信息、管理記錄、監管信息等資料的整理歸檔。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結合經營實際,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自查計劃。 二、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自查應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2、定期自查。學校食堂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貯存、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情況、從業人員衛生狀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供餐情況等,并做好記錄。 3、專項檢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專項自查的重點內容應根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確定。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對食品安全開展日檢查,重點為對從業人員實施晨檢、進貨查驗、儲存、加工過程等風險隱患防控,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五、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食品進貨查驗及貯存制度 一、食品采購應選擇具有相關合法資質的供貨者,建立評價和退出機制,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貨渠道,與固定供貨者簽訂供貨協議,明確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 二、采購食品時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查驗隨貨憑證、相關許可證、檢驗報告等材料,留存每筆購物清單或送貨憑證。入庫前要對食品的外觀、溫度進行查驗并記錄,發現包裝破損、標簽標識不全、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等食品,不得入庫。 三、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記錄。可采用電子方式記錄和保存相關內容。采購食用農產品應符合相關規定,留存購貨憑證。 四、食品庫房應設有通風、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配有足夠數量的存放架。食品庫房內不得擺放有毒有害物品,擺放個人物品、清洗消毒工具、洗滌劑、消毒劑應設獨立隔間或區域。 五、食品貯存應做到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10cm存放。散裝食品要使用密閉容器貯存,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使用期限等內容。按照標簽標注的保存條件及時貯存。冷凍柜、冷藏柜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冷凍、冷藏柜(庫)要有可正確顯示內部溫度的外顯溫度計。 六、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護、校驗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薦的餐飲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清潔方法,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清洗消毒的對象、方法、頻率和人員等內容,確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應明確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責任人員,確保內外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 三、地面應保持經常性的清潔,無積水、無油污、無臟物、干凈、衛生。 四、排水溝設明溝的應保持清潔、衛生、通暢,無食物殘渣、油污和污水蓄積,設暗溝應保持流水通暢。排水溝出口應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轉。 五、墻面應保持清潔,無霉斑、污斑,無破損脫落。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衛生,無結塵、無蜘蛛網。 六、烹飪操作臺面清潔,無油污、食物殘渣,爐臺底部等無衛生死角;排煙、排氣設施清潔衛生,無油垢沉積、不滴油,油煙管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臺、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應清洗,保持整潔。直接接觸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須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凍設施內外清潔,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維護和面機、絞肉機等食品加工、貯存等設施、設備,校驗保溫及冷藏冷凍等設備。 十、上述相關內容應形成記錄,并建立檔案。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一、成立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和報告工作。 二、要定期檢查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三、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應急處置基本程序如下: 1、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立即向學校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立即停止供餐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學校食堂應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報告, 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2、立即組織救治。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患病人員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救治。 3、保護現場。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護好食品加工場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樣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糞便)等。 4、配合調查。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管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門反映。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召回已經銷售的相關食品。 5、及時總結,建立檔案。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開展整改、總結等工作,并保存相關資料。 四、妥善處理投訴舉報。對接到的關于本單位相關食品的投訴舉報,學校應積極調查,妥善處理,確保食品安全,避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 學校分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需要現場分餐的,應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分餐宜在備餐間(備餐專區)進行,在教室分餐的,應當保障分餐場所環境衛生整潔。 二、備餐間應符合相關要求,應安裝與專間面積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距離地面2米以內,在分餐前無人工作時開燈30分鐘以上進行空氣消毒,并有消毒記錄。備餐專區應符合專用操作區相關要求。 三、分餐人員分餐前應更換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操作時戴口罩,操作時應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離開后再次回到分餐崗位工作應重新洗手消毒。 四、分餐用的餐具、工用具每餐做到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工用具。 五、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停止供應,并及時上報。 六、烹飪制作成品后的食品應盡快食用,其間隔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條件下存放,或確認無異常后再加熱后食用。 學校陪餐人員食品安全制度 一、學校陪餐人員應加強對食堂食品安全情況的檢查。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就餐前指定相關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 二、陪餐人員每餐應提前進入食堂,對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狀、食堂衛生環境、餐飲具消毒保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食品留樣等情況進行檢查,對食品的感官、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三、陪餐人員發現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及時整改到位: 1、食堂衛生環境較差; 2、食堂防蠅、防塵、防鼠等設施不能正常運轉; 3、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清潔的工作服、披散頭發、佩戴首飾等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 4、食品加工燒熟至食用前超過2小時; 5、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保障食品安全的情況。 四、陪餐人發現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1、食堂未采取防蠅措施,食品食用前受到蚊蠅、異物嚴重污染的; 2、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的肉及肉制品的; 3、食品有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 4、中小學食堂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的; 5、食品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6、供學生使用的餐飲具未進行清洗、消毒、保潔的。 五、陪餐人員就餐后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癥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報告,并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六、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做好陪餐記錄,及時指出存在問題,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七、學校應當將本校陪餐情況在本校校園網或公示欄中進行定期通報。 學校外購食品管理制度 一、學校外購食品的,應當索取相關憑證,查驗產品包裝標簽,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和保存條件。不能即時分發的,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條件要求貯存。 二、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選擇具備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有資質的供餐單位。 三、學校應當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權利和義務,存檔備查。供餐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并遵守本規定的要求,確保食品安全。 四、學校應當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隨機進行外觀查驗和必要檢驗,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協議)中明確約定不合格食品的處理方式。學校應當明確專人對外購食品(或校外訂餐)進行食品留樣,并進行記錄。 五、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配送的食品應使用密閉容器盛放,容器材料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有關規定,容器上應標注食用時限和食用方法。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在技術上確有必要,并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使用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不得用于掩蓋食品的缺陷(變質、腐敗)或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 二、應按照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三、食品添加劑要專柜(位)存放,并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劑的,應在盛放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并保留原包裝。 四、應專冊記錄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添加的食品品種、添加量、添加時間、操作人員等信息。 五、做好食品添加劑使用信息公示工作,將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生產者、生產日期、使用量、用途、制作食品的名稱等公示在就餐區醒目位置。 食品留樣制度 一、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須留樣。 二、食品留樣冷藏設備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備中0—8℃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需要,且不少于125g。 四、在盛放留樣食品的容器上應貼好食品標簽,標注留樣食品名稱、餐次、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人等信息,或者標注與留樣記錄相對應的標識。 五、食品留樣應由專人管理,專門記錄留樣情況,包括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量、留樣人員、處理時間等。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隨意處置留樣食品。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 2022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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