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實驗課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 | ||||||||||||||||||||||||
| 2022-02-1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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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八、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熱愛實驗與儀器管理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面向教學,面向師生。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與任課教師密切配合,提前一周準備好課堂演示和實驗分組實驗。 十、學生實驗要分好實驗小組,固定座位,由實驗小組長收發實驗器材,組織本組實驗。 臨沭縣店頭鎮店頭初級中學 2022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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