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初級中學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021年) | ||||||||||||||||||||||||
| 2021-03-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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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 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文件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主任: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注意做到責任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安全宣傳,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干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保存完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為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①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②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防止食物中毒。 ③對師、生的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④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范。 ⑤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⑥嚴禁學生私扯電線。確保用電、用火安全。 ⑦嚴禁師生對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攜帶、玩用。 ⑧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哄,禁止攀高,禁止追逐、打鬧等。 ⑨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⑩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并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臨沭縣第四初級中學 2021年3月22日 附: 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工作(包括教學區、實驗區行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并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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