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2021年防火檢查制度 | ||||||||||||||||||||||||
| 2021-09-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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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2021年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學校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各單位、部門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防火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四、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的功能狀況; 5.學校教職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 20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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