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2021年防火巡查制度 | ||||||||||||||||||||||||
| 2021-09-01 點擊數: | ||||||||||||||||||||||||
|
||||||||||||||||||||||||
|
||||||||||||||||||||||||
|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2021年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各單位、部門每天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 三、防火巡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下班后,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 2021.9.1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