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第二中學校舍安全檢查制度 | ||||||||||||||||||||||||
| 2025-05-2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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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安全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校委會負責制定安全檢查的內容及安全檢查的具體細則。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檢查的內容與細則,每月月底前,對學校的周邊環境治理情況、校產校舍維護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學校及班級安全知識教育情況、校園內安全隱患排除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后由校委會負責填寫安全檢查表,學期末進行安全檢查總結。 3.安全領導小組對檢查出的情況要及時反饋給分管教師,對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利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責任由分管教師自負。如因檢查不及時或檢查力度不夠造成損失,責任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 4.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負責上報每月安全自查情況及解決安全問題的具體措施。 臨沭第二中學 2025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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