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實驗中學實驗課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 ||||||||||||||||||||||||
| 2026-04-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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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二、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三、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 四、公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五、實驗時必須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定寫好實驗報告。 六、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應主動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的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七、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 八、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并經教師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儀器借還制度 一、教師因教學需要借用儀器,用后應及時歸還,領用藥品應通過實驗室工作人中員記錄消耗量。領用危險藥品需要經領導同意,領用教師在危險藥品專用冊上簽名,并嚴格控制數量,注意使用安全。 二、為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如同特殊情況,教職工借用儀器需要經實驗負責人批準后,實驗室才能出借,借用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三、外單位借用儀器需經校長批準,時間不得超過一周;過期不還,實驗室工作人員應主動與借用單位聯系收回,并對借用者給予一定的處罰。 四、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還均須辦理有關手續,認真填寫儀器借用登記單,用后及時歸還,并由實驗室工作人員驗收、存放。 五、借用儀器發生損壞情況,應照價賠償。 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熟悉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類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的基本技能。 二、負責實驗室的管理工作,做到:常規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范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瑱n案資料系列化。 三、定期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實驗教學需要,及時編制儀器設備、藥品添置計劃。新到儀器設備、器材、藥品應在一周內驗收、登記入櫥,并向教師介紹,發現儀器質量或數量差錯應及時處理。 四、與有關部門配合制定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室工作計劃。按"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助任課教師指導學生實驗。實驗完畢后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五、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助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興趣小組活動。參加實驗教學和實驗技術研究,積極開展自制教具活動。 六、做好實驗室的安全防護工作,掌握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經常保持室內外的整潔,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待用狀態。 七、定期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工作。 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 一、實驗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且不能修復的儀器,經學校領導審批后,作報廢處理。屬操作不慎引起的儀器損壞應酌情賠償。 二、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儀器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處罰。 三、任何人不論何種原因,發生儀器損失,都應按上述規定處理,并填寫"儀器損失報告單"。 四、儀器發生故障,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盡可能及時加以排除,或送交專業部門維修,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對維修好的儀器要認真填寫好"儀器維修記錄",并作資料保存。 五、經長期使用,性能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應填寫"儀器報廢申請單",由實驗室提出意見,經本學科教研組長鑒定后報校領導批準,作報廢處理并報送當地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備案。 儀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其作用。 二、實驗室儀器設備要按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帳。建立總帳、分類帳、低植易耗品帳。做到總帳、分類帳與物相符,儀器、儀器卡片與櫥上的目錄卡片相符。 三、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要按儀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塵、防壓、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四、化學藥品要按化學特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柜中,實行雙人雙鎖制。 五、貴重精密儀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啟用,并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卡。 六、要建立儀器的質量、技術資料檔案,各種儀器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七、要按照《儀器借還制度》、《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的要求做好儀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八、教師的演示實驗應提前一天,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三天,將"實驗通知單"送交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作好準備,確保實驗成功,如遇特殊情況不能開設,應及時和教師聯系。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變動,應在學校領導的主持下,認真辦理移交手續,最后由三方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 一、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二、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三、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等防護用品。 四、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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