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白旄初級中學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 ||||||||||||||||||||||||
| 2021-03-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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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沭縣青云鎮白旄初級中學應對公共衛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2響應分級 編制小組對臨沭縣青云鎮白旄初級中學應急響應進行綜合預評估,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響應級別從低至高劃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 公共衛生安全事故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 臨沭縣青云鎮白旄初級中學成立了維護穩定、檢測評估、新聞宣傳、醫療救治及危害控制等各方面指定了專職人員,明確了主要職責和任務。應急組織包括應急救援指揮部,并設立了維護穩定組、檢測評估組、新聞宣傳組、醫療救治組及危害控制組等二級機構。 學校所有應急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將事故狀況、應急工作狀況等報告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及其處理狀況,下達應急指令。應急隊伍接受指令后,立即按照職責、分工行動;并在行動過程中,隨時將事故狀況反饋給指揮部;指揮部根據反饋情況再次下達指令,直到完成應急事故處理。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王春濤 第一副總指揮:楊大昆 第二副總指揮:王遠國 李民 成員:陳延通 孫成強 李培曉 劉春雷 朱文 高蘇譽 張剛 閆凡衛 朱志軍 張懷象 李善國 高鵬 石翔宇 2.2主要職責 2.2.1總指揮主要職責 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事故應急處置措施;組織發布事故重要信息;向河東區人民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其他工作。 2.2.2副總指揮職責 主要負責貫徹落實總指揮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信息,及時向總指揮提出事故處置建議;通報事故應急處置情況;組織信息發布,必要時接受媒體采訪;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應急小組組成及職責 各應急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5 2.2.3.1維護穩定組職責 由安全辦牽頭,指導保安加強治安管理,迅速組織警力保護現場、維持秩序和交通疏導等,保障事故調查與醫療救治等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可申請當地公安機關予以支持,積極配合學校、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2.2.3.2檢測評估組職責 由分管后勤副校長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醫務部和相關檢測機構,實施相關檢測,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檢測與評估報告,并通報相關部門;必要時可申請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支持。 2.2.3.3新聞宣傳組職責 由辦公室牽頭,根據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2.2.3.4醫療救治組職責 由政教處牽頭,協調醫務部,結合實際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發后迅速組織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衛生防疫等工作;并及時申請當地衛健部門予以支持配合。 2.2.3.5危害控制組職責 由教務、總務和工會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開展校園集中消毒、排查傳染風險及封存有關食用農產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等工作,嚴防危害蔓延和擴大。 3應急響應 3.1信息報告 3.1.1信息接報 學校內部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為:(0539)2130848 ① 學校報警程序:事故單位→應急指揮部(白天)值班室(夜間)→發布警報。情況嚴重則:發現者→值班室→發布警報(同時通知應急指揮部)。 ② 事故單位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受傷害人數等基本信息。 ③ 應急指揮部(值班室)向學校發布警報,可采用學校報警系統、學校電話、手機、對講機等工具,報警時明確向應急指揮部及小組組長說明事故狀況。 3.1.1.1信息上報 突發公共衛生事故的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起2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次報告: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初次報告(如為食物中毒信息,還要報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階段報告:I級和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每日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III級和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及時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總結報告應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故鑒定結論、事故發生和處理情況;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防范措施和處置建議;提出對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意見。總結報告要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形成。 3.1.2信息處置與研判 3.1.2.1響應啟動的程序和方式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指揮部須根據應急等級判定條件在第一時間內判定事故等級,并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流程。 3.1.2.2若未達到響應啟動條件,應急領導小組可作出預警啟動的決策,做好響應準備,實時跟蹤事態發展。 3.1.2.3響應啟動后,應注意跟蹤事態發展,科學分析處置需求,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過度響應。 3.2預防預警 3.2.1信息監測與報告。各部門根據職責,及時收集、分析有關校園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風險防控的準備工作,加強溝通交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2預警分級。領導小組對各部門預警預報信息及發展態勢進行綜合預評估,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IV、III、II、I四個級別,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2.3預警啟動。按照事件發生的等級和類別,啟動相應等級的預警。 3.2.4預警響應 3.2.4.1藍色預警響應。在領導小組協調指導下及時、有效地開展處置行動,控制事態發展,將影響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 及時收集、報告信息,加強對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工作,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相關場所的巡邏工作;應急處置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采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預防及應對措施。 3.2.4.2黃色預警響應措施。在采取執行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上報并配合相關部門、專家及時對影響校園安全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級別。 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傷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3.2.4.3橙色預警響應措施。在采取執行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動員準備。 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2.4.4紅色預警響應措施。在采取執行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疏散或者撤離易受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影響校園安全的活動。 組織有關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3.2.5預警變更與解除。預警的變更與解除,由啟動人變更與解除。 3.3響應啟動及應急處置 3.3.1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事件發生后,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將相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和學校應急指揮工作小組。學校應急指揮工作小組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3.3.1.1食物中毒應急措施 第一時間聯系當地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與中毒人員(特別是學生或病情嚴重者)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組織人員對共同進餐的學生進行排查; 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等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取樣留驗;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 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在學校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學校在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及時向當地衛生部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3.1.2傳染病應急措施 及時隔離患病的學生,并送至醫院進行治療; 教室、宿舍等人員集中的室內場所應經常開窗,做到有效通風透氣,確保室內的空氣流通(主要針對呼吸道傳染病); 暫停組織室內場所的大型集體活動(主要針對呼吸道傳染); 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主要針對腸道傳染病); 協助衛生部門對患病人群所在場所進行徹底消毒;對病人接觸過的人員,包括同學、老師進行隨訪,并配合當地政府或衛生行政部門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對疫苗可預防性疾病及時開展應急接種; 加強每日晨午檢工作,對缺勤的師生逐一進行登記,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對患有傳染病的師生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每日對患病師生進行追蹤和記錄,了解疾病情況; 密切關注傳染病流行情況,經由當地疾控機構提議,學校可采取臨時班級停課措施;必要時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疫情風險評估后,可報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并經區人民政府批準,采取臨時全校停課措施; 與患病學生(特別是中小學生或病情嚴重者)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 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在學校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學校在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及時向當地衛生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3.1.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措施 1)開展師生體溫及癥狀自查。提前通知教師和學生,返校前自查癥狀、自測體溫。出現相關癥狀、體溫高于37.3度的,要暫緩返校。 2)加強健康狀況檢測。組織返校師生每天定時測試體溫,如體溫出現異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當地指定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就診。疫情發生期間,學校要每日統計檢測師生身體狀況,有疑似癥狀,要及時處理,并按規定程序報告。 3)強化衛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傳力度,使師生熟練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識,提高防范意識,保持充足睡眠,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斷增強師生體質和免疫力。加強家校協同,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4)嚴格校內人員管理。嚴格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學生晨午檢、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與登記等工作。 5)嚴控外來人員入校。當地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6)全方位落實校園環境日常消毒制度。爭取衛生防疫部門支持,制定學校消毒操作規范,對教室、宿舍、食堂、運動場館、圖書館、衛生間等公共區域,按專業要求加強日常通風換氣,落實消毒措施,確保衛生達標、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級、宿舍衛生檢查制度,督促學生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7)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一旦病例確診,立即配合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按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3.3.1.4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措施 除以上三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之外的其他類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參照上述措施執行。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時,需及時進行事故控制和處理,應急人員需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應急。在應急過程中,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并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應急指令開展相應的停車、滅火及堵漏等工作,迅速切斷事故源頭。 3.3.2I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3.3.3 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I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員的應做好死亡人員的家屬接待和安撫工作,還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防控措施;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按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3.3.4 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外,信息報告人每天必須按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3.4應急支援 啟動綜合應急預案后,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上級應急救援隊伍未到達前,總指揮負責指揮應急救援行動,上級應急救援隊伍到達后,總指揮負責向上級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移交指揮權,并交待現場情況,服從上級應急救援隊伍的指揮。 3.5響應終止 3.5.1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與降低 當公共衛生安全事故進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擴大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及時提升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公共衛生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對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應降低響應級別。 (2)響應終止 當公共衛生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及時解除響應: -公共衛生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3.5.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較大(III級)公共衛生安全事故由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學校應急指揮部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響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的,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4后期處置
4.1 由維護穩定組負責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公共衛生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及運輸工具補償;應急及醫療機構墊付費用、事故受害者后續治療費用支付及產品抽樣及檢驗費用撥付;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有關善后處置工作等。 4.2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宿舍、廁所等公共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并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以后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應急小組組長以及值班人員等人員在應急期間要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保安負責保管和維護應急通訊設施,定期對應急通訊設施進行檢查,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行動指揮通信的暢通。 5.2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本預案的要求,應急指揮機構由維護穩定組、檢測評估組、新聞宣傳組、醫療救治組及危害控制組組成。學校應急指揮機構所有成員登記造冊,當成員發生變動時,綜合辦公室及時通知安全辦,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應急指揮人員再做調整、補充。 在本校應急救援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動員學校所在地社會團體、其他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3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本預案的要求,須及時配齊所需的醫療物資、監測物資等其他物資。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委派專人對應急物資進行管理,應急物資按照規定存放在物資倉庫內,不得隨意轉移,此外,及時對應急物資予以補充和更新。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時,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教育和體育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保障。 5.4其他保障 5.4.1經費保障 公共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公共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當地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5.4.2交通運輸保障 在應急響應時,由辦公室提供交通運輸車輛;必要時可申請當地交通運輸局予以支持。 5.4.3 治安保障 安全辦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可申請當地公安機關予以支持。 5.4.4技術保障 總務部負責協調并配合當地衛生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解除及應急處置管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4.5醫療保障 醫務部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學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組接到應急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救治,后立即送至臨沭縣人民醫院進行后續治療。 5.4.6后勤保障 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職責分工,負責交通、住宿、辦公等應急保障措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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