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二實驗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學校安全事件、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 ||||||||||||||||||||||||
| 2026-03-1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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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學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和處理突發事件,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盡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造成重大影響的各類事件。包括:校舍倒塌、火災、師生在校園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死亡或重大傷害;學校車輛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園內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嚴重鬧事、停課、罷課等群體性事件;校園內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問題等。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及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分工協作、各負其責。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重視安全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將“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貫穿于活動的策劃、籌備、舉辦等各個環節。 4、快速反應,從容應對。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件,要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報告: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校長辦統一組織,各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迅速有效的開展 2、先期處置:活動的組織者為本次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組織者不得離開活動現場,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安全事件發生后,在場的有關部門、人員,在上報的同時,要及時、有效、果斷的開展工作,控制事態、減少損失。 3、應急響應:學校接報后,有關領導視情況及時啟動本預案。 四、應急處置 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應對大型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指揮部”。 組長:郭建(校長) 電話:13869963054?? 副組長:李錦紅(副校長) 電話:13869936441 組員: 代美艷(安全辦)電話:15092976869? 高愉建(安全辦)電話15605393223 付信霞(工會)電話:13562981939 陳鋒(黨建):電話18265962289 張寶鳳(教務)電話:13793943943 楊晨(財務):電話13589683896 張麗萍(辦公室)電話:15864867332 尹珊珊(政教)電話:15054972007 盧洪偉(總務)電話:15854930049 王程平(總務)電話:15165567175 孟慶顧(電教)電話:13697818977各班班主任 五、職責范圍 (一)辦公室職責: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疏導組(政教): 1、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 2、事件發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組織輔導員、班主任等有關人員即刻趕赴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三)后勤保障及救護組(總務):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暖等設施,保證安全用餐、用水、供電、供暖。 (四)供應組(總務):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關的儀器設備。 (五)財務組(財務主任)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六)善后處理組: 1、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2、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傳組: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大小字報及散發的傳單、網絡輿情等,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采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絡宣傳進行監控。 (八)保衛組: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六、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衛生事件 1、安全辦接到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副總指揮、總指揮及有關辦公室,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 2、協調聯系醫療衛生、公安等部門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按照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部門隔離、救治和消毒等措施。 3、協助醫療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秩序維持、現場保護等工作。 (二)火災事件 1、安全辦接到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副總指揮、總指揮及有關辦公室,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 2、協調聯系供電、消防、公安、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按照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部門隔離、救治和消毒等措施。 3、協助供電、消防、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現場秩序維持、現場保護、事故原因勘察、意外傷害人員救治等工作。 (三)社會治安事件 1、安全辦接到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副總指揮、總指揮及有關辦公室,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 2、協調聯系公安、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按照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制定搶救措施,協助開展搶救工作。 3、協助公安、醫療衛生等部門做好現場秩序維持、現場保護、事故原因勘察、意外傷害人員救治等工作。 (四)交通事件 1、安全辦接到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副總指揮、總指揮及有關辦公室,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 2、協調聯系交警、交通、消防、公安、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按照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部門隔離、救治和消毒等措施。 3、協助交警、交通、消防、公安、醫療衛生等部門做好現場秩序維持、現場保護、事故原因勘察、意外傷害人員救治等工作。 七、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安全辦接到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副總指揮、總指揮及有關辦公室,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 2、協調聯系交警、交通、消防、公安、醫療衛生、建設、供電、安監等部門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按照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部門隔離、救治和消毒等措施。 3、協助交警、交通、消防、公安、醫療衛生、建設、安監等部門做好現場秩序維持、現場保護、事故原因勘察、意外傷害人員救治等工作。 八、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一)成立事件調查組,調查組由校長擔任,兩校區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學校班子成員組成。 (二)調查組應按照“四不放過”(事件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整改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主要任務是:查清事件的經過、原因、性質、意外傷害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提出對有關責任人成立意見和下一步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發生時間的校區,必須向調查組提供所有有關資料。 (四)調查采取現場勘查、搜查物證、人證、科學實驗等方法,有關人員必須接受調查組的詢問,如實向調查組反映情況。 (五)調查組要做好調查處理資料的歸檔工作,并將歸檔資料轉交安全辦存檔。 (六)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一般由發生事件的校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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