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市工業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5-01-1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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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工業學校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節,為把教學安全放在首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上課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嚴禁學生在課堂上隨意離開座位、追逐打鬧等,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各班應安排學生專人考勤,實行點名制,嚴格核實學生缺勤情況,并向班主任匯報,及時填好班級日志和點名冊。 3.各任課教師應持有所班級學生花名冊,進班上課時先清點、記載學生到班情況,一旦發生異常缺勤情況要迅速匯報。 4.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密切觀察、掌握學生在課堂上的動向。制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杜絕學生由于打架、斗毆而產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圓規、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關心學生,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避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杜絕由于教育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6.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要負全部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離開課堂,任課教師要嚴格核實后方可批準,課后要及時向班主任通報情況。 8.下課鈴響后一分鐘內,結束上課,以免拖堂影響學生上廁所、活動和做好下節課準備工作。因拖堂造成學生爭先恐后上廁所擁擠而發生安全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9.調課必須通過教務處,由于私自調課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調課雙方要負全部責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職,在課堂發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應負相應責任。 11.實訓課教師及實訓員要切實上好實訓課,保證實訓課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2.到專用教室上課(如多媒體教室、計算機室、音樂室等),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堂教學 (一)體育課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教師要安排其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并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4.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 ,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教導處。 (2)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3)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 (4)體育教師事后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學校。學校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調查和性質認定。 5.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6.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7.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二)其他室外課 教師必須于上課前一天填寫室外教學課申請表,經學校教導處批準后方可上室外課,并必須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學生安全。 臨沂市工業學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餐廳)是滿足師生生活需要、事關師生飲食衛生和身體健康的重要場所,必須依照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品清潔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無健康許可證者不準上崗。從業人員出現各種傳染性病癥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必須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要經常洗澡、理發、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潔。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對獨立的更衣室、操作間、售菜間、儲藏室、清洗池和餐廳,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消毒,保持清潔。廚房設置和設施做到“三分開、一方便’’,即生熟分開、副食品與調味品分開儲藏、烹飪間與燒火間分開,炊事員流水操作比較方便。 五、食堂操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有符合衛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六、食堂儲藏間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并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七、餐廳內要做到紗門、紗窗齊備,餐桌、餐凳擺放整齊,每天定時清洗打掃,確保通風透光,空氣新鮮無異味。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八、食堂要嚴把食品采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索要證明,主副食品要有質量安全標志,嚴禁采購過期、變質食品。 九、食堂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嚴禁向學生出售污染、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可能影響師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時留樣,以便查驗。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譜、菜譜,力求做到營養搭配合理,飯菜品種齊全,確保飯菜質優價宜,味道鮮美可口。 十一、學生用餐要自覺遵守紀律,購買飯菜有序排隊。愛惜糧食,愛護環境衛生。 十二、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臨沂市工業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臨沂市工業學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交友、休息的場所,是學院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展示學校校園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文明住宿。 二、學生處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學生入住學生宿舍。 三、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向班主任領取宿舍鑰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生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經學校批準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等離校手續時,必須搬離并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時,有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墻壁和家具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家具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認真遵守《宿舍衛生檢查和文明寢室評比制度》,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衛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八、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陽臺、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不要在宿舍內放大額現金。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鑰匙,不得將房間鑰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竊等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學生的有關責任。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樓內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十、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淫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自覺節約用水和節約用電,嚴格執行學校水電管理的有關規定。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二、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覺遵守《學生宿舍進出管理規定》,應主動出示證件、證明,經宿管員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2:00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 十四、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十五、學生處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六、學生處應指導校學生自管會健全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七、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八、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十九、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十、本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規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精神執行。 臨沂市工業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組織機構:臨沂市工業學校 組長:李景濤 副組長:榮學文 楊海濱 李玉成 何鳳學 安全員:李廣盛 段皓然 付 磊 邱建明 黃國龍 高深圳 朱孔明 史月明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學校應當通過廣播、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防火巡查制度 一、學校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單位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巡查記錄應當記明巡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防火檢查制度 一、學校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二、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記錄應當記明巡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點部位,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利用設備自檢功能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上。 4、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序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處理。對確認為誤報的要及時將系統復位;對確認為火警的,要立即啟動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按照應急程序處置。 5、值班人員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6、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嚴禁在控制室內打瞌睡、睡覺;嚴禁喝酒、吸煙、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酒后上崗。 7、控制室內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外來人員參觀學習,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8、控制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其它雜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準時到崗,到崗后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上各班次發生的報警點、故障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并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要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二、每年要到專門檢測機構(省、市檢測中心)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四、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五、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單位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士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校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單位各部門購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等情況,應事先向保衛部門書面報告備案。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應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應掛有明顯的規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后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處理,有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配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學校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四、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五、學校一旦發生火災,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學校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1、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2、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4、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臨沂市工業學校體育課安全管理制度 教學安全運行是穩定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教學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切實加強教學安全工作,結合本校教學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廣泛宣傳發動,加強教學事故的預防工作 1.要提高師生對教學安全運行工作的認識,真正做到人人關心教學安全。 2.加強教學事故的預防,制定教學安全預案。堅持安全優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教學事故的處理應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處理得當。 3.教師應按照課程標準、教材和教學進度組織教學,對教學中涉及的安全、保護內容進行講解和組織。體育活動、體育課技術指導教師應根據課程教學內容,制定保障技術課教學順利實施的安全保護預案,包括運動器械的安全放置、檢查與使用、演示和講解運動損傷的預防、保護等相關知識,以上內容應在教師教案中有所體現并嚴格執行。 4.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檔案,體育教師要密切與班主任聯系,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軍訓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予以勸阻。 5.學校將把建立教學安全預案作為考察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教學安全具體規定 1.體育課教學安全規定 (1)師生均應提前5分鐘到達上課地點,認真檢查上課場所、器材的安全性。及時清除有礙安全的物品,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器材。雨后場地滑濕不宜做激烈運動等。 (2)教師要課前、課后整隊檢查人數,組織有序。要做好準備活動,保證學生的機體適應運動負荷的要求。 (3)教師要做好動作示范及學生練習的組織保護工作,嚴防教學過程中出現事故。 (4)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5)上課時師生不準攜帶鎖匙、小刀、鋼筆等妨礙安全的尖銳物品,要穿運動服,運動鞋。 (6)體育教師要關心學生身體狀況,對任教班級學生狀況要了如指掌(對體質差、技能差、不聽話的學生要做到心中有數),針對個別學生身體健康要有針對地組織教學(如:組織場外見習等),若因對所任班級學生健康狀況不明導致傷害事故的,教師要承擔安全責任。教學時要密切注意學生情緒,如身體不適者,應減輕或停止練習。女生例假期間遇不適合的項目,應適當照顧。對個別特殊情況確需呆在教室的學生,體育教師必須通知班主任。 (7)體育教師對危險系數大的體育項目要尤為重視。如在投擲項目的教學或比賽中,教師要嚴格按照安全程序、原則(采用同向投擲)組織開展,對學生的位置要嚴加限制,嚴禁對擲、亂跑、搶擲等現象的發生。 2.體育活動安全規定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均要事先認真選好安全活動場所,制訂詳細的安全預案和措施,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針對身體特異、有疾病學生應勸阻參加不宜的運動。 (6)對參加各級運動會的學生要盡量進行身體檢查,由醫院出具健康證明。 3.教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無論在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中,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要及時將受傷學生送學校醫務室或醫院救治,同時要及時通知班主任和家長并上報校長室。 三、教學安全事故鑒定辦法 1.教師發展中心負責日常教學安全檢查工作。定期檢查或抽查教師課堂教學,負責教學事故的調查與鑒定,擬定并上報事故鑒定和處理意見。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教學事故的鑒定及處理意見進行核實和備案。 3.在教學過程中因不可預測的原因造成事故,不屬于教學事故。 4.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因以下情況造成學生身體損傷的應鑒定為教學事故: (1)教師沒有按照教學常規授課,沒有任何教學安全的措施,沒有檢查所使用器材、場地的安全性而造成傷害事故; (2)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沒有講解安全與保護的有關內容,沒有對學生運動服裝、使用器材等作出要求而造成的傷害事故; (3)由于教師在授課中場地、器械安排不合理,組織教學混亂造成的傷害事故; (4)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出現違紀現象造成的傷害事故; (5)教師沒有按照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擅自教授學生正常教學內容以外的帶有危險性的動作或使用非教學器材造成的傷害事故; (6)其他違反教學規定造成的傷害事故。 5.發生教學事故后,任課教師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學生,保護事故現場,保全相關證據,同時要及時上報教師發展中心和分管安全工作領導。教師發展中心和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調查處理。 四、教學事故的處理 1.教學中出現事故后,由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相關人員(學生所屬班級的班主任必在其內)進行調查和取證,提出事故鑒定意見,并根據相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后上報。 2.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對教學事故的鑒定進行核實,并將處理結果提報教代會審批、通過。 3.教師或學生對在教學中出現的事故處理持有異議,可向教師發展中心申訴,由教師發展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重新進行審核。 4.教師作為事故責任人造成學生損傷,損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同時根據《學校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臨沂市工業學校值班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學校值班室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學校值班室的相關工作人員和使用者。 第三條學校值班室是學校重要的應急辦公場所,以保障學校正常運行和應對各種情況下的需要。 第四條學校值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各職能部門共同負責,力爭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第五條值班室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值班室的安全運行。 第二章值班室的安全設施與設備 第六條值班室的安全設施是值班室安全管理的基礎,其中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內容: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值班室必須配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確保在火災發生時能及時發出警報。 2. 緊急疏散通道:值班室必須設有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無阻。 3. 消防器材:值班室內必須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滅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并定期保養和檢查。 4. 網絡安全設施:值班室必須配備防火墻、殺毒軟件等網絡安全設施,保護系統和數據的安全。 5. 供電設備:值班室必須有穩定和可靠的供電設備,確保電源不間斷供應。 第三章值班室的安全管理 第七條學校值班室應制定詳細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將之公布在指定的位置,供值班人員參考。 第八條值班室的使用人員應按照值班室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確使用值班室設施和設備。 第九條值班室的使用人員應時刻保持警覺,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條值班室的使用人員應具備基本的急救知識和技能,并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和緊急情況。 第十一條值班室的使用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服從值班主管的工作安排,并保證正常的值班運行。 第十二條值班室的使用人員應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和安全意識。 第四章值班室的日常維護與巡查 第十三條值班室的設施和設備應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其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第十四條值班室的設施和設備應定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值班室的設施和設備維修工作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確保質量和安全。 第十六條值班室的巡查記錄應及時上報給主管部門,并做好備 案。 第五章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第十七條在值班室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保障人員的安全,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在值班室發生火災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火災報警系統,組織人員疏散,并使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 第十九條在值班室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斷開網絡連接,并采取措施保護系統和數據的安全。 第二十條在值班室發生其他事故或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外部協助與評估 第二十一條在需要外部協助的情況下,值班人員應及時聯系相關部門或人員,并協助處理事故和突發事件。 第二十二條值班室的安全管理應定期進行評估和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將依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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